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2023年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连云港市2023年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方针,以强基础、建体系、提能力、重治理为主线,严厉打击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一、严格执法机制,规范推进监督检查任务
(一)高质完成随机抽查任务。根据国家、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加大对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领域、地区和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抽查比例。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综合查一次”各项要求,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强化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强化抽查结果信息的公示、分析和应用。
(二)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监管。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监督管理,落实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和信誉度公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学校卫监行动,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春、秋季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督查。进一步规范全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三)加大传染病和消毒产品监管力度。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监督执法,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检查。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以往年打击过的非法行医点和投诉举报为线索,对非法行医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以讲解非法行医危害为主要内容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全面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二、加强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
(五)推进市、县级疾控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市级疾控独立设置职业卫生科,县级疾控明确承担职业健康职能的科室和专职人员。推动东海县、灌南县、灌云县年内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疾控中心要做好资质申请前期准备,上半年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审准则》要求完成5种采样设备和11种现场检测设备及安全帽、防毒防尘口罩等防护装备配备。尽快开展职业卫生新方法验证工作,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质量体系。加派人员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通过考试人员数量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六)建设职业病防治院。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职业病防治院,开展职业病防治院调研,制定职业病防治院建设标准。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能力,成立专班负责职业病防治院建设、挂牌工作,确保完成“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
(七)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行为。从无注册职业病诊断医师、疑似职业病报告不规范、超范围开展健康检查等内容入手,对全市1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全覆盖质控考核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医学会办公室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督促所有疑似职业病一律进入诊断程序,所有申请职业病诊断一律受理,所有职业病诊断鉴定一律全程记录。
三、加大工作力度,序时推进年度重点任务
(八)深入推进行业综合监管。贯彻落实《江苏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发挥综合监管牵头协调作用,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推进综合监管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现场督查、反馈。完成2021年省督查问题整改,迎接2023年省政府对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督查。
(九)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鼓励企业参与江苏健康企业建设,组建“江苏健康企业”建设指导专家组,全流程跟踪指导服务参与建设的企业,在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给予专业化的指导和帮教,每个县区年内指导企业数不少于10家。继续举办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参加全省职业健康达人技能竞赛。
(十)排查职业健康风险隐患。从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信息入手,跟踪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调岗和安排诊断。对新诊断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倒查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个体防护和工作场所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复核,抽取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对复工复产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上门指导服务,建立永久复核档案。
(十一)完成职业病防治项目。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等中央职业病防治项目。深入推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科学合理摸排监测企业。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序时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开展绩效评价。
(十二)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如实、及时、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在竣工验收30日内完成重大变更申报,按时完成年度更新。在册职工1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加强申报企业的动态管理,对已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经监督检查确认后,在申报系统中予以标注。
(十三)完善监管平台信息录入。逐项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系统的信息录入程序和时限,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各类监管信息依法公开。
(十四)实施信用监管。落实卫生健康信用工作要求,严格做好信用承诺、信用审查、信用修复及告知、信息共享、分类监管等重点任务。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对2022年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执业情况开展信用评价。
四、打造试点示范,探索引导工作规范开展
(十五)推进基层执法试点行动。统一组织乡镇、街道承接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执法权的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用执法实例宣讲来促进基层执法队伍迅速熟悉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基本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带教、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形式,规范基层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推进全市赋权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达到能够履行基本的执法责任的水平。
(十六)开展“码上卫监”项目。在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等五个领域,赋予被监管对象“监管二维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显示单位基本信息,历次卫生监督检查、抽检、评价信息,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落实群众监督。
(十七)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疾病、重点环节,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在赣榆区、连云区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压实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责任,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五、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环节规范监管
(十八)加大重点领域职业健康专项整治。按照《连云港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对用人单位梳理确认并将符合治理条件的纳入治理。各县区对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岗位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集中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水平。将治理结果与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监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帮扶和监督检查挂钩。鼓励各地探索小微企业帮扶机制,指导小微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改善工作场所条件。
(十九)加强职业病危害服务设施监管。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三同时”工作。按省卫健委要求开展近五年完成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质量和评审过程规范性进行核查,提高“三同时”工作质量。
(二十)强化部门联合联动执法。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安、市场等多部门联动打击非法行医与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与教育部门联合对学校卫生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与市场、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与工信、环保、工会、人社等部门共同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做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服务能力
(二十一)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强化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推广使用依托“连云港卫生监督”公众号开发的职业卫生在线培训系统,为用人单位提供均等化、高质量的在线培训服务。
(二十二)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培训。举办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控考核与监督检查、全市职业病诊断医师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职业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举办江苏健康企业现场业务培训班,提升健康企业建设质量。各县区、板块年内举办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不少于1期。
(二十三)推进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做好监督执法骨干人员培训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和各县区年内培训均不少于40学时。强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层级稽查,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码上卫监”项目落实情况纳入稽查内容。加强对各地重大案件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强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