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发〔2021〕5号)

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发〔2021〕5号)

文号:
-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
2021-04-26
收藏
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国家级
最高扶持
¥-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3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推荐政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