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健委、体育局、医疗保障局、残联,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苏中医医政〔2021〕7号)制定我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朱小祥;
联系电话:0523-86393156。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州市体育局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31日
泰州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江苏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围绕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系统性推进中医防、治、康、养体系全面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康复融入疾病治疗全过程,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康复服务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布局组建中医康复专科联盟,培育2-4个康复专业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80%以上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鼓励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康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数量明显增长,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出并转化一批科研成果,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中医药康复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供给体系
1.加强市级中医康复专科建设。继续将康复(医学)科建设纳入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范围,支持部分中医康复能力较强的科室争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依托市域内学科基础好、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强的医院,牵头组建市级中医康复专科联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中医康复专业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技术交流、运营管理等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中医药创新要素聚集协作,开展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和临床科研,完善中西医协作康复医疗模式,挖掘发挥中医药康复特色优势,推广中医康复相关适宜技术,提供全面、专业化、高水平的康复服务。2022年组建市级中医康复专科联盟,建立健全中医康复专科联盟管理机制并实质化运作。
2.加强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中医医院应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定位,对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加强中医药康复设施设备配备,强化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开设康复专病门诊,重点开展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症的康复诊疗工作,积极探索中医药康复特色诊疗新技术。二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中医康复门诊,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病房。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应积极继承发扬传统中医药康复技术,并与现代康复诊疗技术相结合,持续提升常见疾病的康复服务能力。到2022年,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康复(医学)科,50%以上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到2025年,80%以上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
3.加强康复医院中医药特色建设。康复医院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要求,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康复医院中医药康复设施设备配备和中医药环境、元素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康复医院设置中医科。到2022年,二级以上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
4.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传统康复治疗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传统康复治疗设备等应达到《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加强中医科、传统康复治疗室与其他科室的协作,鼓励综合医院临床类别康复专业医师,通过西学中等形式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康复服务,加强中西医融合,促进优势互补,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
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供给。强化传统康复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推广和应用,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可及性。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馆)设立中医康复治疗室并开展达标建设,提供慢性疾病康复期的中医药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推进中医药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到2022年,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等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等中医药服务。
6.推进其他机构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精神专科医院等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应用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支持建设中医药康养结合机构,切实开展老年病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康、养工作。支持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服务。推动运动促进健康机构,配置中医药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提供运动和中医药融合服务。
(二)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管理体系
1.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的医疗质量管理。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以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肿瘤、骨伤等中医药康复特色明显、临床疗效确切的病种以及其他致残情形,制定中医药康复方案,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病种中医康复临床路径,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常用中医药康复技术,筛选推广适宜的传统康复技术,指导临床实践,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可及性。建设市级中医康复专科质量控制中心,逐步将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院等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质量控制范围,持续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康复服务同质化、规范化管理。
2.推进中医药康复服务分级诊疗。以市级中医康复专科联盟为基础,建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中医特色科室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服务分工协作机制,健全中医药康复双向转诊制度,推动高质量中医药康复服务同质化,逐步建立中医特色康复分层级、分阶段的中医药康复服务诊疗体系。
3.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信息化建设。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等信息化技术,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空间,创新服务运营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发展远程康复、智能康复和人文康复。鼓励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在信息化建设中完善中医药康复诊疗服务信息,推进双向转诊信息互通,以信息化为抓手,推动中医药康复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
4.探索中西医结合康复服务新模式。鼓励中医康复服务供给机构整合多学科资源,强化中医药技术方法、现代康复技术和康复设备的应用,开展康复领域的中西医协作,推动中医药、传统康复技术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探索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防治疾病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为患者提供便利的综合性康复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体系
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着力造就一批具有深厚中医药理论基础和学术经验、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并掌握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的中医药康复人才。以市级中医康复专科质控中心和中医康复重点专科为依托,开展中医康复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临床类别康复专业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全面提升中医药康复能力和水平;在市级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中,加强面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培训工作,使中医药康复技术得到更广泛应用;以泰州市中医院的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为依托,增设中医药康复技术课程,对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开展中医药康复技术的专项培训,推动中医药康复技术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应用。
(四)构建中医药康复传承创新体系
鼓励中医药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疗法改善平衡功能、心肺功能、认知功能、内分泌和免疫功能、疼痛等的临床循证研究,为传统运动疗法推广应用提供支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针对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免疫性疾病、病毒性疾病以及肿瘤等所致的功能障碍、慢性疼痛、心理健康等,开展中医药康复技术、方法的临床研究,优化中医药康复诊疗技术方案,提高康复临床诊疗水平,推动中医康复理论和技术传承创新。
(五)强化中医药康复产业建设
1.推进医体融合。大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研发系列中医药康复养生操,融入中医药特色,并纳入学校体育课程。鼓励各级中医医院联合体育部门开展医体融合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在推进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体融合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中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育科学研究所等资源整合,确保在十四五周期内建设1-2处市级运动促进健康中心。
2.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康复服务,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领域,推动康复与机能状态检测、养老、护理、体育、旅游、健康保险等相关产业的融合。鼓励支持研发数字化、小型化、集成化和智能化的中医诊断、评估、治疗的康复等设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鼓励养老、中医药康复与旅游产业相融合,发展中医药康复旅游新业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四、重点项目
(一)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组建市级中医康复专科联盟和市级中医康复专科质量控制中心,承担市级中医药康复医疗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培训、技术推广应用、学科研究和传承创新功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遴选3-4个康复专业市级中医重点专科,重点加强建设,提供高水平中医药康复服务,开展高水平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和临床科研。按省级部署,有序实施综合医院中医药特色康复科和康复医院中医科建设项目。
(二)中医药康复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支持中医康复学重点学科建设,丰富学科内涵;在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作中,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中医药康复学科及学术带头人等。推动临床类别康复专业医师西学中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面向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的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培训,突出中医药康复技术培训,提升日常康复训练、康复指导、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1年7-8月)
1.市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医疗保障局和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泰州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各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5年12月)
市卫生健康委及各相关部门,按照《泰州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及分年度目标,推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三)总结评估
1.年度总结(每年度11-12月):各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掌握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每年12月10日前对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2.总结评估(2025年10-12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医药康复服务是中医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方案要求,细化推进举措,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发改、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残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制定中,强化对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发展政策的扶持,增加对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提供机构的投入,加强重大项目资金扶持,重点加强中医药康复设备配备、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等。鼓励民政、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康复医疗服务,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根据中医药康复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动态调整中医康复项目价格,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机制。严格落实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特色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政策,对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探索按床日付费。
(三)开展监测评估。各市(区)要将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进行监督考核,开展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提升工程实施效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并总结和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