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昆明市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昆明市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切实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应对重大传染病的能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13 号)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和完善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实现传染病预检分诊、隔离、留观、诊断、治疗及康复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收治传染病病人,减少传染病的传播和交叉感染,从而快速、有效应对各类重大传染病的发生,有效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健康保障。
二、 建设任务
市级:扩建市第三人民医院长坡院区和吴井院区、新建云南省儿童传染病诊疗中心(市儿童医院传染病诊疗中心)、建设昆明市传染病远程会诊及移动查房信息化系统。
县级:改扩建和提升含经开区在内的全市15所县级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包含:传染科负压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感染科设备配备、负压转运车配备、接入市级传染病信息化平台)。
三、 建设原则
坚持“补齐短板、平战结合、重在应急、适度超前、分级建设、做强龙头”的原则。
四、 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市级:扩建市第三人民医院长坡院区和吴井院区、新建云南省儿童传染病诊疗中心(市儿童医院传染病诊疗中心)3个项目,总床位设置1200床,设置负压病房21间、重症监护病房12间。
2.县(市)区:在全市15所县级人民医院内以改扩建方式,按规范要求成建制建设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床位390间、负压病房26间、重症监护病房26间(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依托其疾控中心或人民医院,建设1个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二)设施设备
1.医疗设备配置:按照传染病发病规律,以满足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诊治为原则,对市第三人民医院、全市15所县级人民医院分类主要配置计算机X 射线断层摄影机(CT)、直接数字化X 射线摄影机(DR)、呼吸机、B超、全自动生化仪、结核检测设备等(详见附件2、3)。
2.会诊及移动查房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已建成使用的院内远程会诊及移动查房信息系统,15所县级人民医院接入主系统,建设昆明市传染病远程会诊及移动查房信息系统平台。
3.负压转运车:全市8所县级人民医院配置9辆负压转运车。
(三)人员配置
市级:按照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定床位数,以每床不低于1.4人的卫生技术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机构编制部门给予积极支持。
县(市)区:以每床位不低于0.8人的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标准为县级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足额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机构编制部门给予积极支持。
五、 经费概算
(一)基建及设施设备
计划总投资151814万元(市级134786万元,县级1502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106100万元(全部为市级项目),设施设备投资45714万元(市级28686万元,县级17028万元)。
(二)人员及其他经费
市级:参照省传染病医院和市级公立医院人员及其他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员及其他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县(市)区:县级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人员及其他经费参照省传染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由各县(市)区自行研究决定。
六、 资金来源
所需建设资金,按照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市、县分级兜底负责的原则进行承担。
(一)市级4个项目
1.市第三人民医院长坡院区扩建项目(含设施设备费)总投资28800万元、云南省儿童传染病诊疗中心(市儿童医院传染病诊疗中心)项目(含设施设备费)总投资17800万元,共计46600万元,均已争取到省级资金全额支持建设。
2.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含设施设备费)总投资88000万元、信息化平台市级部分186万元,共计88186万元由市财政全额投资(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争取中央、省级补助和申请地方政府专债,由该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对应偿债的专项收入还本付息),分四年纳入部门预算安排。
(二)县(市)区15个项目
15所县级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所需资金17028万元,已争取到省级资金支持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共2000万元,剩余15028万元,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工作任务自行承担。
(三)人员经费
所增加人员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七、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由市政府目督办定期开展督查,按月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落实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前储备人才;要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确保市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儿童传染病诊疗中心(市儿童医院传染病诊疗中心)和全市15所县级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可持续发展。
附件:
1.昆明市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2.昆明市县级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负压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清单
3.市级传染病医院设备配置参考清单
4. 昆明市县级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备配置参考清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昆明市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有效应对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13 号)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全市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政策保障,逐步提高分子生物学检测水平,将市疾控中心建设成为国内先进、西部一流、国际接轨的区域性国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全市14所县级疾控中心建设成为符合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县(市)区实验室检验检定中心。
二、 建设任务
市级:扩建市疾控中心滇池路办公区业务用房,提升改造现有实验室和配置相应设备,组建50人的市级卫生应急队伍。
县级:迁建(扩建)部分县级疾控中心,提升改造14所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和配置相应设备,各县(市)区分别组建30人的应急队伍。
三、 建设原则
坚持“填平补齐、突出重点,预防为主、服务民生,对标先进、跨越发展,做强龙头,强化引领”的原则。
四、 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市级:(1)扩建市疾控中心滇池路办公区业务用房(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滇池路办公区内,扩建22000平方米业务用房)。(2)建设2个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2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个百级洁净实验室。
2.县(市)区级:(1)搬迁新建:西山区、呈贡区、石林县、嵩明县疾控中心实施搬迁新建。(2)原址扩建:官渡区、安宁市、寻甸县疾控中心实施原址扩建。(3)14所县级疾控中心分别建设2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二)能力建设
1.实验室检测能力。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达到同级国家标准(B类);补充检测设备63台(套),将现有的750项检测能力,2021年提高到780项,2030年提高到950项。县(市)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达到同级国家标准(B类),将现有的平均144项检测能力,2021年提高到150项,2030年提高到180项。
2.卫生应急能力。市疾控中心组建50人应急队伍,各县(市)区分别组建30人的卫生应急队伍,由各级疾控中心依托现有人员编制,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
(三)人员待遇
按照云南省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规定,综合考虑疾控机构的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疾控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
五、 投资概算
(一)基本建设及能力建设
计划总投资70427万元(市级23224.6万元,县级4720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59301万元(市级20525万元,县级38776万元),能力建设11126万元(市级2699.6万元,县级8426.4万元)。
(二)人员经费
按《云南省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规定》文件执行,新增经费从2020年起纳入部门预算财政予以保障。
六、 经费来源
所需建设资金,按照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市、县分级兜底负责的原则进行分担。
(一)市级
1.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组建50人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设备费330万元,均已争取到省级财政全额补助。
2.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项目,总投资2369.6万元,已争取到省级财政资金366万元,剩余2003.6元,由市财政全额投资,分两年纳入部门预算安排。
3.市疾控中心滇池路办公区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总投资20125万元,逐级上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全额预算保障,并按项目进度,由主管部门按三年分年度申报,纳入市级基本建设预算安排。
(二)县(市)区级
1.14个县(市)区卫生应急队伍需设备费1540万元,已争取到省级财政全额补助。
2.14个县(市)区疾控中心现有实验室提升项目及设备配置项目总投资9473.4万元,已争取到省级财政补助4292.8万元,剩余5180.6万元,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
3.14个县(市)区疾控中心迁扩建项目,总投资36189万元,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
(三)人员经费
所增加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由市政府目督办定期开展督查,按月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落实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前储备人才;要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强化综合医院的带动作用,确保全市疾控机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提升群众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新闻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疾病防控、提升健康素养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昆明市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经费需求表
2.卫生应急队装备配置概算表
附件1
附件2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