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已经2021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和建设健康菏泽的重要机遇期和改革攻坚期。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工作基础向好。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跨越提升,中医药传承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各项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居民健康水平有效提升,为“十四五”时期继续推进全面深化医疗健康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1.主要健康指标有效改善。人均预期寿命由 2015 年的 7895 岁上升至 2020 年的 7944 岁,孕产妇死亡率由 1353/10 万下降到 994/10 万,婴儿死亡率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466‰、61‰降至222‰、314‰,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较高的健康绩效。
2.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医疗设施建设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 61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达到274人和278人,比 2015年分别增加171 张、057人和053人。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由2015年的31家增加到2020年的56家,增长8065%。
3.基层卫生医疗能力不断优化。大部分县区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得到有效补充,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由 2015年的3501家增加到2020 年的5591家,增长597%。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5家,新(改扩)建村卫生室1173所。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高了69倍。每万人口全科医师达到216 人,比 2015年增加153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提高至74元,绩效评价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
4.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优势明显。创建市级重点专科10个、精品国医堂54个、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08个。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5%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医治未病示范区“双区同创”持续深入。
5.全周期健康保障不断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广泛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推进安宁疗护国家级试点和全国老年心理关爱项目,深入实施医养结合国家级、省级示范市创建,医养健康产业初具规模。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贫困人口大病、重病救治率达100%,慢病救治率达99%以上。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9%以上,重点慢病签约率达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得到有效救治。
6.重大疾病防治体系逐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度有效,全市始终处于低风险地区。艾滋病持续维持低流行水平,活动性肺结核登记率明显下降,麻风病保持“基本消灭”状态,新发尘肺病病例逐年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计生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群体健康服务得到有效保障。
7.健康菏泽建设扎实推进。深入扎实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干预活动,改善健康环境,促进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营造健康文化,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全面推广合理膳食行动,深入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积极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创建,加强心脑血管、癌症救治和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防控。全民健身行动蓬勃发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已具规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轰轰烈烈。深入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快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和老龄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推进创城工作,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提高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和健康素养。
(二)风险挑战严峻。
“十四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严重缺乏,创新能力不强,专科发展能力不突出,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少;二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药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大健康、大卫生理念还未很好树立,预防、治疗、康复全过程健康管理模式尚未全面形成;四是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综合监督力量比较薄弱;五是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医养结合配套政策仍不完善,专业人才匮乏、医养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突出。特别是在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暴露出我市公共卫生工作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和不足。
(三)发展机遇凸显。
“十四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市委市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新目标,信息等新技术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新动力,健康理念转变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加新需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视程度空前高涨,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大幅提升,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社会关注的重点产业投资领域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积极实施人口老龄化战略,以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菏泽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公立医院硬件建设和医疗水平提升、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弱项、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等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整合协作、更加注重提高品质和促进均衡,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动群众健康福祉迈上新台阶,不断谱写健康菏泽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主体合理有序融入健康工作,以提升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为根本目的,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制度体系。
2.坚持需求导向,内涵发展。始终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作为衡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的核心指标,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短板、改革关键问题和群众迫切需求,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供给侧改革与持续发展并重,通过务实创新推动高质量内涵发展。
3.坚持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统筹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医防协同、中西并重、医养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1.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左右,人均健康期望寿命稳步提高。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82/10万、33‰和40‰。
2.公共卫生安全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精准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医防高效协同,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打造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3.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合理,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充裕、均衡,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格局加快形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疑难危重病例市域外转率持续降低,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4.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作用显著增强,符合中医药规律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5.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卫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有效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管理法制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序号主要指标单位2020年2025年指标性质健康水平1人均预期寿命岁794480左右预期性2健康预期寿命岁——同比例增加预期性3孕产妇死亡率/10万99482预期性4婴儿死亡率‰22233以下预期性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1440以下预期性6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171414以下预期性健康生活7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44244预期性8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2以下预期性9国家卫生城市(含进入
评审程序数量占比)%4444100预期性、健康服务10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
床位数张61375预期性11每千人口 3岁以下
婴幼儿托位数个1645预期性1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人27434预期性13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33053预期性1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27835预期性15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54约束性16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052085预期性17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2164约束性18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
1个百分点约束性19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41180预期性20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
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
科室设置比例%——100预期性健康保障21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
总费用的比重%28左右27左右约束性健康产业22医养健康产业
集群营业收入亿元300500预期性三、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1.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管理指挥体系。强化市、县公共卫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层级各领域各点位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形成联防联控、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和领导,统筹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应对处置,明确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常态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职责。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2.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体系。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保障到位、管理科学、分配有利于调动人员积极性的运行机制。加大对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行动,建设集疾病预防、重大传染病防控、血液采储、急救指挥、综合监督于一体的市疾控中心综合楼工程,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实现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等达标,强化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决策管理、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现场调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建立以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为骨干,发热门诊、发热诊室为哨点的市、县两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实施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成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菏泽分中心,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中医治未病”项目、市高新区“公立医院”职能。加强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综合学科、感染病科和重症救治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承担传染病集中救治任务的传染病院、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负压隔离病房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儿童专科医院全部建成规范化发热门诊。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有效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推进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协同联动;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按照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加强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实物、生产能力和技术等储备。到202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应急物资储备达到保障025万人70天医疗救治的规模,突发医学紧急救援类(Ⅱ类)应急储备物资达到保障05万人15天紧急医学救援的规模。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施医疗保障、政府补助、医疗机构减免等综合保障措施。(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局)
4.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完善传染病监测数据采集预警系统、症状监测系统,完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据直接对接采集,实现实时健康监测、自动化预警。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构建覆盖重点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测网络,健全多渠道、多点触发的智慧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全市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和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将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体系,依托全省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统一汇聚疾病防治、健康管理过程中采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市县公共卫生大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依托山东省人口基础信息库,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持续丰富医保养老、卫生健康等社会信息,统一对外提供共享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5.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预防控制、医防融合、中西医结合等方面科学研究,加强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落实市县疾控中心多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实施灵活的内部薪酬分配方式,培养公共卫生领域领军人才。将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管理等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全面开展以学校为基础的中小学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教学,加强以学校为基础的健康普及教育。(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服务融合、信息共享机制,市县疾控中心与不少于1家医疗机构开展合作,面向驻地居民开展预防性医学服务,开展医防融合型医院建设,各县区至少建成1所医防融合型医院,推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在三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设立公共卫生实习基地。加强对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和干预。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推进内容,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以“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为依托,推进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基层机构深度融合,逐步拓宽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专栏 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基层公共卫生组织体系建设: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明确公共卫生专员,乡镇(街道) 明确具体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 乡镇(街道)、村(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公共卫生法制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保障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行动:实现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标准化。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菏泽分中心建设项目:全面建成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菏泽分中心并投入使用,作为全市以重大传染病临床诊治为重点的临床医学和研究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
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直接采集数据,多维度分析传染病病例和症状信息数据,实现实时健康监测、自动化预警和科学化、智能化决策辅助功能。
公共卫生学科骨干培养:每年遴选不少于10 名技术骨干,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疾控机构等进行研修学习,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水平。四、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7.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积极推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引领,以主城区为依托,完成市立医院老院区改扩建和新院区建设,打造区域医疗发展高地,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真正发挥市级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综合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加快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打造“一院二区”格局,形成特色鲜明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加强市中医医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合作,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体检中心菏泽分中心,并纳入市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重点项目,推进门急诊诊疗中心及妇儿保健生殖中心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市妇女儿童医院,填补我市尚无市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空白。推动儿童保健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在牡丹区规划建设市五院(市传染病医院),建成一所三级标准的专业传染病医院。支持和推动省级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能力。在完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基础设施达标、人才强院、县域医联体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促进等行动,由省对口帮扶提升3个薄弱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有序引导部分县区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促进社会办医有序发展,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领域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在等级评定、医保定点、人才引进、技术准入、科研立项、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到 2025年,形成社会办医多维度参与、有序发展的局面,使社会办医成为医疗服务体系的有力补充。(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8.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大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市直医疗机构创成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各县区人民医院创成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打造 5-7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多学科联合诊疗为着力点,强化院内优势学科联动合作,推动打造市、县区等不同层级的精品特色专科群。大力开发新技术、新项目。以三级医院现有省、市临床重点专科、优势专科为基础,推进以转化医学、精准医学和整合医学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引进开发重点医疗技术项目。以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为依据,指导三级综合医院加快提高手术科室和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所占比例,加快发展医疗技术,提高疑难危重症患者的诊治能力和三四级手术、微创手术占比。强化紧缺专业建设发展。重点发展重症、呼吸、感染、产科、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在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加快急需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快基本设备更新和配套,紧盯相关专业国内权威排行榜,与相关专科排名靠前的医院强化合作,不断提升技术能力。申请省级对口帮扶,提升3个以上薄弱临床专业(例如眼科、耳鼻喉、肿瘤等专业)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市级医院产科、儿科、急诊、重症医学、呼吸、麻醉等专业创建为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持续推进院前急救建设。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打造“15分钟院前急救圈”。2025年底前,院前医疗救护车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六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建设有效衔接,强化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增加5个以上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重点专业、重点技术、重点病种质控评价,促进临床合理诊疗、合理用药,降低低风险死亡率和医疗事故发生率。(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9.创新创优医疗服务模式。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市外专家来菏坐诊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市外请国家、省级专家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发布和微信预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开展,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十四五”末,预约诊疗率不低于40%,预约时段精准到30分钟以内,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时间。拓宽预约诊疗服务范围,开展住院预约、检查预约、治疗预约、手术预约等服务新模式,提高就诊便利性。“十四五”期间,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平均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住院、门诊患者评价满意度不低于全省当年满意度平均值。大力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三级医院常规开展4种以上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综合诊疗,至少组建5 个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加快日间手术开展。强化与医保部门沟通,支持医院开展入院前预处置工作,相关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一并报销;完善日间手术工作制度和流程,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逐年增加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到2025年,全市日间手术开展比例达到15%以上。夯实质量安全基础。完善院科两级负责制,落实医疗质量十大安全目标和患者安全十大目标,规范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制度。强化职能部门监管和临床科室内部质控。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持续改进行业作风,优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优化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做好医患沟通交流。优化布局采血点,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质量安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专栏 2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统筹优质医疗资源,积极推进市立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支持有潜力和影响力的专科发展,积极建设一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精品特色专科,打造专科知名品牌。建设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并进行动态管理。
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进一步织密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全市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县域内,在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基础上,在不超过国家规定配置数量的前提下,合理增加救护车数量,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六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等“六大中心”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继续开展市级创伤中心建设工作;持续加强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实现开设肿瘤病房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全覆盖,推动癌症规范化诊疗医院建设。 五、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10.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占比分别不低于70%、20%,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动开展适老化公共设施改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30%以上。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床位、科室及发热哨点诊室等建设,强化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空气消毒机、远程诊断等设备配备。服务人口达到5万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应配备16排以上CT设备。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工程,各县区按照医疗资源布局、人口规模等选择1-3个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全市力争完成15所左右建设任务。各县区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院,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科学布局设置村卫生室,积极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强化除颤仪、远程诊断等设备配备。在聚集发展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大力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的新型村级卫生服务体系,服务半径原则上以 25 公里服务半径为宜, 形成更加方便可及的“15 分钟健康服务圈”。(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推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县域内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形成融合公共卫生、电子病历等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推动实现全面取消纸质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居民本人或授权便捷调阅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与信息化平台对接的云查体车(云查体设备)以及包括智能设备终端(平板电脑)在内的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随访箱和随访交通工具,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实现在线预约、双向转诊和数据自动采集。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机制,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扎实做好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涵,与“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长期护理险实施等密切衔接,推进个性化签约服务,逐步建立预防、医疗、慢病管理、康复为一体的服务链,逐步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资源配置与卫生费用的“守门人”。2021年已启动“三高共管、六病同防”试点,将逐步在全市推开,加快建立县域“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三高”“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着力发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全科、口腔等特色科室,推行“预约就诊— 定向分诊—诊前健康管理服务—诊间就医取药—复诊预约”的标准化全科服务流程,提升与二、三级医院出院或日间手术患者相关接续性、延伸性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
12.推动基层卫生适宜人才提能扩量。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对急需紧缺专业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落实基层职称20%高级岗比例,以县为单位空编率降至5%以下。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推动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人才下派帮扶,加强示范性基层培训基地建设,培育选树菏泽基层名医,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行“县招乡管村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逐步提升乡村医生待遇,优化村医队伍,免试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学历毕业生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村医队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升到80%以上。(牵头部门:市省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巩固基层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成效,提高基层机构财政保障水平。推动落实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基层机构适当倾斜等政策,逐步增加基层机构医保额度占比。完善基层机构医保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运行监测。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对照“三明经验”模式,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开展建设成效监测,努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2021年,定陶区作为国家试点县已率先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其他县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医共体内涵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全部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专栏3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基层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有科室基础上,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居民服务需求,在康复科、口腔科、老年医学科、疼痛科等特色科室中至少选择 1 个设置。
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 所政府办卫生院的基础上,重点支持15 所左右乡镇卫生院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构建农村地区 30 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
社区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以县区为单位实现全覆盖。
中心村卫生室建设: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在聚集发展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中心村卫生室,鼓励中心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融合发展。六、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14.健全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药管理体制,形成市、县两级领导有力、衔接通畅、协调有序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中医药工作有机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全局,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强化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全市具备中医住院条件的二级及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推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在符合条件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委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
15.创建国家级中医治未病示范区。抓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体质与治未病研究院在我市开展创建“国家级中医治未病示范区项目”的有利机遇,充分发挥政府、技术团队和企业的协同作用,高标准建设菏泽市中医体质与治未病研究院,选择试点县区、乡镇,探索将中医治未病所需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中医治未病服务包健康干预,使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提高健康水平。引入企业参与产品研发,打造一批中医药治未病知名品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打造在全国可复制推广的中医治未病“菏泽模式”。(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委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
16.创建山东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区。按照《山东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特色优势,创建山东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区,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按实际需求开展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22年底前,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2021年,各县区已全部完成政府办中医医院设置,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到2023年,60%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45%以上达到三级乙等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7.聚力实施中医药医疗、产业、人才、科研和文化工程。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壮大菏泽市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将中医药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治未病服务和疾病治疗康复融为一体,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运营管理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菏泽分中心,努力打造成为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医药科研支持平台。实施中医药产业升级工程,大力发展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打造鲁西南道地药材产业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鄄城县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加快推进山东省中药产业园、中药材战略储备库、道地药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编制《菏泽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将中医药产业作为市“231”产业体系和“一港四园”建设的重点产业,重点支持一批中医药产业领航企业,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集群。实施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和菏泽家政学院增设中医药类专业,开展中医药教育。鼓励西医学习中医,推进中医药学经典、用经方、传经验“三经传承”战略,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医药文化。建设菏泽市中医药博物馆。开展民间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挖掘、整理,建立菏泽市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加强伊尹中医药文化研究,打造“伊尹故里、汤液鼻祖”文化品牌。支持药企进行经典名方“标准煎液”标准、中药制剂现代化研究和中医药大健康“一人一方”标准化煎配服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医创新联合体;支持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中药生产企业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开展新型中药饮片试点研究。(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
专栏4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适宜人群中推广2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依托市县中医医院创建1-2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每年组织乡村医生培训不少于2000人;建成新的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0-15个;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推行“五个全科化”诊疗模式。
中医药产业升级工程:建设10个以上道地药材种植基地;推动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公司化运营,实现经营业务收入增长100%;做大做强1-2个中医药产业集群;争创1-2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培养2000名西医学习中医人员,打造1-2个社会办中医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引进10名中医药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国家级中医药人才来菏建立传承工作室,推荐评选10名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基层名中医;培养1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遴选100名菏泽市名中医药专家、基层名中医;引进1000名中医药专业研究生、本科生;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菏泽市中医药博物馆,建立菏泽市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打造“伊尹故里、汤液鼻祖”文化品牌,推进中医药知识“六进”行动;推行中药制剂现代化研究和中医药大健康“一人一方”标准化煎配服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医创新联合体,开展新型中药饮片试点研究。
中医药政策保障工程:市县两级政府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市、县区财政按辖区人口市级人均0.5元、县区人均1元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全市具备中医住院条件的二级及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推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在符合条件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8.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优化生育政策,加强国家生育政策解读与宣传,完善生育政策与社会经济政策的衔接,深化服务管理改革,落实国家优生优育政策,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推进母婴设施配置覆盖率达100%。加强人口监测分析,落实完善人口监测调查制度,强化人口监测网络建设,加强人口监测点规范管理,开展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及时掌握出生人口动态,准确研判人口发展态势和生育形势。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工作,深入推进、完善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发挥好先进典型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孕期服务和孕情监测,有效防止性别选择等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9.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据国家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进托育机构建设,组织做好托育机构网上注册与备案,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培育普惠托育试点机构,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力争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培训和管理,促进托育工作安全健康发展。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0.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多渠道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到 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比例不低于 80%,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不少于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进一步提高。巩固提升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水平,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建立省级老年健康研究中心和老年医学、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扩大安宁疗护项目试点,到2025年,各县区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21.打造敬老爱老社会环境。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建立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培训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重点做好对病残、空巢、留守、临终等老年人的心理关爱。健全和完善老年人文体设施建设。发挥老年大学、社区图书室等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开展远程健康教育,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优化老年宜居环境。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商超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级老年友好示范社区,积极引导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体育局)
专栏 5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全市新增5家左右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满足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生命终末期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相关的学科建设。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流动母婴室建设。八、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水平
2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所占比例达到50%。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市妇幼健康核心指标位居全省中游。优化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统筹婚前、孕前、产前健康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市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全覆盖。做好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城镇适龄妇女普惠性“两癌”检查。到2025 年,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 85%以上。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行动。加强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23.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深入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学校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大力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在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在大中小幼各学段师生中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加强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配备。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开展近视、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建立近视防治“三级检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综合干预体系,建设 0-18岁眼健康预警监测系统。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提升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市体检机构学生体检数据智能采集系统全覆盖,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县区全覆盖,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24.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遏制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到 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做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救治保障。(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25.加强脱贫人口和残疾人健康服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资源,对患者实施一站式救助。通过加强人才培养、组团帮扶等形式,提高对口支援水平。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工作。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
专栏 6重点人群健康保障项目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市、县均建设 1 所由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临床和保健相结合,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开展服务。机构建设规模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保健人员编制数和床位数确定,机构实有床位数不少于 100 张,妇产科、儿科床位数不少于全院总床位数的 85%。
职业健康诊疗康复服务: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职业病诊疗康复中心;加强市级或县区级职业病防治院(所)或职业病医院建设,其中,实现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或职业病医院全覆盖,持续提升防治和服务能力。九、积极推进健康菏泽建设
26.落实全民健康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菏泽建设的各项要求,实施《“健康菏泽2030”规划纲要》和《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菏泽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15项专项行动。鼓励各县区建设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管理,加快构建“健身、防病、治病”一体化全民健康体系,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27.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联合菏泽广播电视台和其他媒体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建立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市级媒体和各地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发挥医务人员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健康促进和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讲座和健康科普巡展,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8%。(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28.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健康元素全方位融入公众生产生活中,以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企业、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促进家庭、健康促进示范县区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用,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组建健康科普队伍,制定健康科普工作计划,建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健康科普平台,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建立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纳入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机构查体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转变。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25年,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比例达到30%,省级健康促进县区比例达到9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15 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大力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深入推进“体医融合”,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和康复指导服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30.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深入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提高各类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能力。坚持综合防控、多病共防,有效控制新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传染病。实施减少乙肝病毒新发感染和慢性乙肝相关死亡行动计划,持续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启动结核病患者筛查治疗提升计划,全面实施结核病患者耐药性检测。扎实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疾病综合防控,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强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和流行性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与源头治理,减少人群发病。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严防登革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传染病输入传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维持无本地病例状态。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推广成人预防接种服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范围。落实食盐加碘和改水降氟等综合防治措施,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5年,新发乙肝病例较2020年下降1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每年降低,艾滋病疫情保持低流行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31.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深入推进“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防治行动”,加强慢性病全生命周期预防控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打造一批特色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升慢性病监测能力,健全市、县慢性病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加强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癌症防治能力,构建以市、县癌症中心为技术支撑的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形成癌症中心、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肺癌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到2025年,全市人均每日食盐和食用油摄入量分别降到9克和32克以下,中小学生每日添加糖摄入量控制在15克以下,高血压、糖尿病治疗控制率分别达到45%和36%,35岁及以上人群血脂检测率达到35%,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7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32.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乡镇(社区)、 单位、学校、专业机构四位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加精神专科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强制医疗精神患者规范管理,规范开展精神病患者诊疗、随访管理、服药指导和康复训练,提升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疾病的监测,关爱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2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维持在90%以上。(牵头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33.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雾霾)、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人体生物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完善健康相关影响因素干预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研究,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实现全市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管理,重点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信息化建设,有序推广县乡村一体化监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水平。高水平推进“合理膳食行动”,系统开展营养基础性工作,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促进营养干预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药品使用环节的追溯系统建设,实现药品去向可追溯。(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作用,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基层延伸。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开展“控烟行动”,推动控烟立法,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含进入评审程序)、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村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比例不低于50%,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参与部门: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专栏 7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危害项目
健康教育与促进: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
慢性病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高血压、糖尿病、肥胖规范管理项目,癌症早诊早治、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
重大传染病防控:新冠肺炎防控,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干预项目。
重大干预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控烟行动、环境健康促进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卫生村创建。十、做大做强健康产业
35.壮大发展医养健康产业。以牡丹区为核心,联动市高新区、市开发区、定陶区,通过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以生物医药、健康养老为重点,加大生物医药科技研发力度,加快推进鄄城国药养生文旅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国家生物医药大健康创新型产业集群,持续提升现代医养健康产业发展水平,打造菏泽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制高点。引进国内外优质医养健康资源,积极培育发展健康教育及管理、健康信息、健康旅游、中医中药、健康食品等产业,加快公共医养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成为全市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区。依托曹县、东明县及鄄城县丰富的中医药资源优势,发挥牡丹产业在中医药健康领域的“龙头”引领效应,高标准建设规模化中药材种植产业基地,推动中医药产业品牌建设,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文化传播,高起点规划建设鄄城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加快形成集中草药种植、加工、研发、流通等产业于一体的中医药康养产业集群,打造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中医药特色健康产业基地。依托郓城县、巨野县、成武县和单县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打造辐射菏泽周边乃至全省的综合性文化旅游康养示范基地。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36.扶持发展“银发经济”。持续实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工程,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医疗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凡新建或改扩建医疗机构,均应在周边规划和预留医养结合用地,配套建设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医疗养老产业园区,融合发展老年医疗康复辅具、老年健康食品用品、保健理疗等研发、生产和加工企业。支持和鼓励企业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理疗器械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类老年人服务产品。鼓励企业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的结构替代、功能代偿、技能训练等智能化、低成本康复辅具。着眼于老年人养老实际需求增加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加快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7.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健康管理。鼓励健康保险公司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如大病保险,特殊疾病保险,特殊人群(老人、婴幼儿)保险,城镇职工、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护理保险,工伤补充保险,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保险等,推动多元化保险服务。参与从客户健康信息收集、健康档案维护、健康风险评估到健康干预的全流程健康管理,建立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三位一体”的医疗风险管控机制,全面参与医疗过程管理,控制过度医疗风险,提升医疗资源效率。通过制定医网(网上医院、医生)、药网(网上购药系统)和信息网(会员制客户信息)的“三网”战略达到便捷服务。建设全行业信息系统,与社保管理部门、定点医院的系统对接,完善后台资源共享的理赔服务模式。(牵头部门:菏泽银保监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专栏8健康产业项目
加强市立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成武县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巨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富鲁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曹县华升安泰医院项目、郓城县医院和中医院新院区项目、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定陶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区项目、牡丹人民医院七里河医养中心建设项目、牡丹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的扩建新建;重点发展肿瘤生物治疗等高端诊疗及一站式的高端医疗服务;构建信息化网络服务体系。
推进曹县仁和堂御养中心、曹县康健养老服务项目、鄄城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鄄城县富春居医养结合(老年公寓)项目、东明万康养老服务中心、东明恒世医养结合项目、诚信潘渡分院医养院、唐塔养老公寓、大谭医养院项目、佃户屯老年福利中心、岳程老年福利中心项目、定陶惠仁养老院建设项目、中达健康城建设项目、玫瑰园健康小镇建设项目、南山松健康小镇建设项目、菏泽德智国际医养园建设项目、单县银色年华医养中心、永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楼镇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的建设。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
推进巨野县金山景区旅游小镇、水浒好汉城、宋江湖景区项目、东明县武胜桥镇金银花中医药旅游观光园、庄子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项目、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温泉之乡(中国定陶)医养健康小镇项目、山东同善同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康养小镇项目、玉兰花海健康旅游项目以及17公里菏曹运河南、东生态景观走廊项目的建设。
十一、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8.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四大资源数据库,提升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统筹建设妇幼健康、公共卫生等区域重点业务系统,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和以婚检为源头的妇幼健康业务应用体系,协同公安、人社等部门加快实现“出生一件事”便民服务。强化医防信息高效协同。通过“菏泽卫生健康”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互联网+医疗”便民服务,普及发展移动端预约诊疗、移动支付、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服务,打造“指尖上的健康”。加快推进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重构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就医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码全面替代医疗机构就诊卡。实现在患者知情同意前提下,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等信息在不同医疗机构间调阅共享。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签约管理、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到2025年,80%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四级以上,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 9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大数据局)。
39.推动智能化发展和创新应用。以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依托,统筹规划并推动卫生健康领域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网络、密码技术等新基建关键基础设施应用。推进医疗机构医疗诊断、治疗、康复、管理等各环节的数字化、精准化和智能化发展,推广远程机器人手术、医学影像辅助判读、临床辅助诊疗等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加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构建行业治理“智慧云脑”,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提升数字健康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关键基础信息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机制,切实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应用水平和防护水平。(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专栏9数字健康发展项目
“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完善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持续提升四大资源库数据质量。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重构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就医服务流程。十二、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战略
40.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加大对海内外高端人才的招引力度。提升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疾病控制、中医药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强化住院医师临床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质量和能力。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核心,引育并举,依托泰山学者人才工程、齐鲁卫生健康人才工程和菏泽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菏泽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建设平台,通过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工作室、“中医体质辨识与治未病研究院”等载体,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建设,引进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国内、省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复合型高级人才培养。强化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破除“四唯”、注重实绩业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卫生健康人才综合评价机制。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力争新入选泰山学者1-2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工程10人以上。完善全科医生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拓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路径。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培养质量和能力。优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改进人才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 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专业成果代表作制度,健全人才激励使用、服务保障机制,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1.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完善“科卫协同”机制,实施一批卫生健康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恶性肿瘤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强基于社区人群的重大慢性病干预研究,争取在精准医疗、再生医学、中医药等前沿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布局,争创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积极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结合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启动科技示范工程,布局一批示范工程项目,确保产出标志性成果。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医防协同机制、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和理论创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专栏 10人才与科技创新项目
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泰山学者人才工程、齐鲁卫生健康人才工程,培育市级领军人才 30 人左右、青年领军人才 150 人左右、青年后备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 900 人左右。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面向我市疾病防治需求,择优布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十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42.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督促引导三级公立医院主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逐步减少常见病患者占比,进一步提升三四级手术占比。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上下级医院、医共体内外、城市医联体之间转诊机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通道。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引导作用,合理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发展灵活多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周期,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引导政策。(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43.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推进人事薪酬、培养评价、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改革。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强化患者导向需求,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44.加强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机制,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完善医保基金付费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县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法。(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参与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5.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整体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持续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切实抓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全力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扎实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落实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建立短缺药品库存预警机制,分类施策、分级应对。全面开展药品使用监测,推进监测平台、网络联通和制度化建设,稳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科学、合理、安全用药。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强化供应配送,确保优先使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46.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开“一码监管”,推行风险监管和智能监管,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推进以在线监测、在线监控、智能图像分析、大数据预警、在线视频或电子送达等方式的非实地执法。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实施精准监督和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建设全省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项目设立、价格收费、药品耗材购销存、医疗服务行为、处方流转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实时监控。(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十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菏泽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市级协调推进机制,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层层传递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稳步推进规划实施合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切实加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针对卫生健康发展的资源短板,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投入责任,引入增量、激活存量,增加卫生资源供给。建立健全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提升政府投入效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健康发展成果,加强健康促进教育和科学理念普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多样化媒体传播手段及时宣传各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总结推广在规划实施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整体推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四)强化监督评估。强化政府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和监测评价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予以调整修订。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菏泽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印发
菏政字[2021]34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