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2022年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连云港市2022年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方针,以强基础、建体系、提能力、重治理为主线,严厉打击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一、严格执法机制,规范推进监督检查任务
(一)高质完成随机抽查任务。在国家、省级双随机任务的基础上,下达一批市级联合检查任务,严格双随机抽查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要完成20%以上的日常监督检查任务,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的意见》(连政办发〔2020〕33号)和签订协议做好违法线索移交。(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二)完善监管平台信息录入。逐项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系统的信息录入程序和时限,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各类监管信息依法公开。推动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数据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三)实施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要求,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决定之日起6日全部及时录入全市“双公示”信用平台,及时录入率100%。落实卫生健康信用工作要求,严格做好信用承诺、信用审查、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分类监管等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二、加强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
(四)推进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市疾控中心要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灌南县、灌云县年内要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东海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疾控中心要做好资质申请前期准备,上半年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审准则》要求完成5种采样设备和11种现场检测设备及安全帽、防毒防尘口罩等防护装备配备。尽快开展职业卫生新方法验证工作,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质量体系。加派人员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通过考试人员数量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五)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行为。从无注册职业病诊断医师、疑似职业病报告不规范、超范围开展健康检查等内容入手,对全市1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全覆盖质控考核和监督检查,对质控不合格的一律暂停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六)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全面规范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医学会办公室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督促所有疑似职业病一律进入诊断程序,所有申请职业病诊断一律受理,所有职业病诊断鉴定一律全程记录。市第一人民医院单独成立职业病科室,承担职业病诊断相关工作。严格职业病诊断信息审核制度,杜绝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信息错误和流程不规范现象。(责任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医学会办公室、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三、加大工作力度,序时推进年度重点任务
(七)深入推进行业综合监管。以省政府对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为抓手,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开展省政府督查发现问题和2021年市级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八)排查职业健康风险隐患。从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信息入手,跟踪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调岗和安排诊断。对新诊断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倒查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复核,建立永久复核档案。(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九)推进职业病防治项目。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放射性哨点监测、尘肺病病例随访等中央转移地方项目。深入推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科学合理摸排监测企业,序时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确保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四、打造试点示范,探索引导工作规范开展
(十)推进基层执法试点行动。每个县区选取1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采取集中带教、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形式,规范基层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推进全市赋权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十一)加大健康企业建设力度。以免费开展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作为鼓励,提高用人单位建设江苏健康企业的积极性。各县区、板块建设江苏健康企业不少于5家。积极选树职业健康达人,各县区、板块不少于10人。(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十二)打造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以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复核要求为标准,在徐圩新区石化基地和两灌化工园区打造化工行业职业病防治管理示范企业,其中徐圩新区10家、灌云县5家、灌南县5家。以推进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打造一批粉尘危害行业职业病防治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引领全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中东海县10家、其余县区和板块各5家。(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五、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环节规范监管
(十三)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不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超范围开展工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非法开展辅助生育技术、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十四)完成放射诊疗专项整治任务。开展市级专项督查,覆盖率不低于10%。全市放射诊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5%以上,放射诊断设备稳定性检测开展率80%以上,放射治疗和核医学设备稳定性检测开展率100%,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和职业健康监护率100%,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100%。(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十五)提升粉尘危害整治成果。聚焦粉尘危害健康异常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跟踪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做到闭环管理。全面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推广可借鉴工作制度,做好全省粉尘危害整治现场推进会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六、强化综合治理,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以往年打击过的非法行医点和投诉举报为线索,对非法行医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以讲解非法行医危害为主要内容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全面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十七)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用人单位进行系统梳理排查,对倒闭、关闭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注销,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更新申报工作。有序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十八)强化部门联合联动执法。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动打击非法行医与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与教育部门联合对学校卫生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主动联系工信、环保、工会、人社等部门共同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七、做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服务能力
(十九)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培训。举办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控考核与监督检查、全市职业病诊断医师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职业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举办江苏健康企业现场业务培训班,提升健康企业建设质量。各县区、板块年内举办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不少于1期。(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二十)举办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以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为主要内容,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练、以练带学、以学促工,促进提升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疾控中心)
(二十一)推进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做好监督执法骨干人员培训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和各县区年内培训均不少于40人。组织完成卫生监督员考试换证工作。积极推动省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层级稽查,加强对各地重大案件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强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八、抓好能力建设,增强干事创业活力本领
(二十二)培养职业卫生技术专业队伍。以职业病诊断医师为抓手,在疾控机构培养一批职业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各县区疾控机构年内要培养不少于10名职业病诊断医师,且6个专业类别全覆盖。市疾控中心要单设职业卫生科室,各县区疾控机构要有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县区卫生健康委)
(二十三)强化职业健康专业机构设置。市第四人民医院要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院建设,年内确保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各县区至少要有1家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备案。(责任单位:市第四人民医院,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二十四)提升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在有条件的领域逐步推进远程实时监管,充分运用综合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精准监管,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附件: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工作重点推进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