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的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我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工作,加快将健康工作融入各相关政策,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改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市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有效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位居全区中上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广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充分评估健康科普需求,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宣传服务活动,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建立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有序推进城乡居民营养计划,建立并完善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平衡膳食模式,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示范创建工作,制定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引导公众合理膳食,加大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宣传力度。加强营养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食品风险、营养监测。组织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广泛开展全民运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各级体育健身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努力打造 “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节庆和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气排球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赛事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行为干预,宣传普及吸烟、二手烟暴露和电子烟的危害。全面推进控烟履约,落实国家为提高控烟成效所采取的税收、价格调节等政策措施,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推进无烟场所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推动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加强校园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计划。鼓励公民、企业创建无烟家庭和健康企业,逐渐树立全社会自觉禁烟控烟良好风尚。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群众养成健康睡眠习惯,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培养心理健康行为,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康复服务等工作,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发挥基层社区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85%。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把健康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遵循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理念,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工程,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中医药壮瑶医药会展和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休闲养老等特色健康产业。实施玉林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厕所革命”技术指导工作,改善乡村环境。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溺水、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监测体系,建立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和个人支持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母婴安全、儿童健康、出生缺陷防治等工作,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加强出生缺陷和地中海贫血的综合防治,不断提高我市人口素质。优化生育全程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增加财政投入,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全覆盖。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1.5/10万及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开展爱眼护眼、青春期保健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强化学生体育锻炼,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列入对学校的绩效和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其职称待遇上升空间。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和雇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对实施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资助参保工作质量。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创建健康企业。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养老健康环境,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康宣传教育知识和中医养生保健方法。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或退休后再就业。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养老新业态,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健康养老服务业。打造一批长寿养生养老知名品牌。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工作,完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体系。在重要或人群聚集的场所配备心脑血管疾病院前急救工具包,并加强引导公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持续优化慢性病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救治、管理能力。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心脑血管疾病治疗中的优势,积极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扎实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工作,提高肿瘤登记数据准确性、真实性。推广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提高早诊率,建立高发癌症高危人群机会性筛查机制。完善肿瘤诊疗质量控制体系,推进常见癌症的诊疗、用药和检查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鼓励建立专科联盟、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提升我市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仪等相关诊疗设备配置,提高肺功能检查质量。开展呼吸系统疾病预防知识宣传,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推荐高危人群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降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病风险。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大糖尿病知识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意识。倡导40岁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努力促进糖尿病前期人群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注重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预防或延迟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化并和上级医疗机构同质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引导居民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提高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率。深入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乙肝防治意识,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落实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境外传染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强化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逐渐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开展防治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街道)为单位,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玉林市层面成立玉林市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实施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考核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烟草局、市总工会、共青团玉林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玉林海关、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玉林日报社、玉林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各1名分管负责人组成。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
各县(市、区)要参照自治区及市级层面的组织架构,组建推进委员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广泛动员参与。
凝聚全社会力量,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努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发展健康体检服务产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
从相关领域遴选专家,成立玉林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我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进展成效。编制优秀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主要任务分工
2.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3.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任务 | 职责分工 |
1 |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妇联、科协,玉林日报社、玉林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实施控烟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市烟草局,玉林机场管理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市残联、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林业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市总工会、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 市教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共青团玉林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市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玉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为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有关部署,开展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监测和考核工作,保障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监测和考核工作机制
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监测和考核工作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开展,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监测和考核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监测和考核工作,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监测和考核技术支撑。
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领导推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跨部门、跨地域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根据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和考核指标、内容。
玉林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实施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落实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开展监测和评估,并按要求将监测和评估情况报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组。
各县(市、区)根据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监测和考核办法。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监测评估及结果上报工作,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各市县按要求制定本地监测评估办法,开展监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玉林市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二)监测内容。以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健康广西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和现有信息数据为基础,根据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开展情况,依托各部门数据信息工作渠道、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玉林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组织考核;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各地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围绕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年度推进重点工作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年度考核指标框架。各县(市、区)在开展考核工作时,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2020年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在实践中完善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尽量减少基层负担。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3
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 序号 | 指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目标值 | 2030年 目标值 | 牵头单位 |
《“健康玉林2030”规划》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4 (2018) | 77.71 | 79.0 | 市卫生健康委 |
2 | 婴儿死亡率(‰) | 2.76‰ (2018) | ≤7.0 | ≤4.5 | 市卫生健康委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13‰ (2018) | ≤9.0 | ≤5.6 | 市卫生健康委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8.36/10万(2018) | ≤17 | ≤11.5 | 市卫生健康委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0.86 | ≥92.17 |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0 | ≥30 | 市卫生健康委 | |
《“健康玉林2030”规划》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 ≥37 | ≥40 |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5.9 | ≤13 | 市卫生健康委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65(2018) | 2.15 | 2.86 | 市卫生健康委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7.5 | 25 | 市卫生健康委 | |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市卫生健康委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市卫生健康委 | |
13 | 产前筛查率(%) | 88.38%(2018) | ≥70 | ≥80 | 市卫生健康委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11%(2018) | ≥98 | ≥98 | 市卫生健康委 |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100%(2018) | ≥80 | ≥90 | 市卫生健康委 |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 ≥50 | ≥60 | 市教育局 | |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市教育局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 | ≥1 | 市教育局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15% | ≥70 | ≥90 | 市教育局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55% | 80 | 90 | 市教育局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市卫生健康委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53 | ≥90 | 市卫生健康委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81.1%(2018) | ≥60 | ≥70 | 市卫生健康委 | |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8.4%(2018) | ≥60 | ≥70 | 市卫生健康委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100,80 | 市卫生健康委 |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90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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