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各县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委各直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连云港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连云港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doc
连云港市中医药管理局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