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专项救治覆盖病种。在已开展31项大病专项救治的基础上增加膀胱癌、卵巢癌、肾癌3种大病专项救治疾病,列入我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补助的疾病种类。新病种增加后的宁德市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名单详见附件1。新病种增加后的在宁德市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救治的扶贫疾病编码与按病种收付费编码对应表详见附件2。
二、扩大“先诊疗后付费”实施人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凭“社保卡”就医,全面实施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要为贫困人口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开通绿色通道。各县(市、区)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各地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每月15日前要主动将认定的相关人员信息报送给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卫生健康部门,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名单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标识,卫健部门要督促落实定点医院执行“先诊疗后付费”。
三、强化经办服务。市医保中心要根据新病种增加后的省、市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名单及省、市扶贫疾病与按病种收付费编码对应表,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维护改造,落实医保经办服务培训与“一站式”结算工作,确保新病种增加后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医保待遇落实。市、县两级卫健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与医保信息系统的衔接维护,确保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准确识别贫困人口。
四、强化部门协作。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向医保、卫健部门提供贫困人口基本信息,要做到及时提供并准确完整;卫健部门要督导定点医疗机构精准识别贫困人口身份信息,确保待遇落实;医保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认定名单,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标识,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各部门要密切沟通,加强协作,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待遇。
五、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从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的政治站位高度,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户户清行动”,防止边缘人群出现因病致贫。定点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结合此次新增病种,加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
附件:1.宁德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名单
2.宁德市扶贫疾病与按病种收付费编码对应表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