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关于认定2021年度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关于认定2021年度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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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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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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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按照《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90号)和《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展规划(2020—2025年)》(鲁科字〔2020〕72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临床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现场考察、答辩评审和公示等程序,认定以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依托单位建设的“山东省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临床中心(名单见附件)为2021年度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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