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补充通知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补充通知

文号:
-
发布部门: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1-13
收藏
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市级
最高扶持
¥-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桂药监函〔2021〕21号)和自治区药监局2021年1月11日下午召开疫情防控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政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