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市社保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莆田市2022度工伤预防项目及经费使用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莆田市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及经费使用计划方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发〔2019〕5号)以及我省、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相关规定要求,为合理安排使用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经费,切实促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稳步深入推进,特制定本计划方案。
一、主要目标
巩固工伤预防工作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完善工伤预防相关政策,力争工伤保险大幅覆盖,参保人数持续提升,大中型企业全员参保,建设企业、尘肺病重点行业100%参保,并努力向小微企业延伸。同时,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预防项目
我市2022年工伤预防经费按照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0.36%预算,计44.3万元。
(一)工伤预防宣传
1.费用预算:34万元。
2.工作安排:(1)电视视频宣传。利用电视台的品牌栏目,在黄金时段宣传工伤预防政策、工伤预防知识及专题报道,并结合动漫视频制作,加强宣传效果。费用预算15万元。(2)融媒体网络宣传。通过网络开设“惠民人社·工伤保险”,宣传工伤预防政策知识及专题报道,并深入各行业开展“工伤预防送基层”录播宣传,费用预算16万元。(3)手机短信息宣传。利用手机短信息平台向莆田手机客户发送公益短信,宣传工伤保险政策、预防知识,费用预算3万元。
(二)工伤预防培训
1.费用预算:1.3万元。
2.工作安排:经办机构购买工伤预防培训DV教学光盘,并选定约60家工伤发生率高企业,变“通知各企业、定点集中上课”模式为“政府购买教学光盘、送企业观看学习、经办机构派人督导”的新培训形式,分发指导企业自主组织观看学习。
(三)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
1.费用预算:9万元。
2.工作安排:根据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原则上制造企业与建筑企业各选一家,选择条件两条,一是该企业为中型以上参保企业;二是该企业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低于50%或高于100%;多家申办的,选择支缴率最低与最高的;均为低于50%或均为高于100%的,选择支缴率最低或最高的1家企业。经办机构具体指导企业自主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预算经费以补贴形式用于申办企业购买必要的宣传培训物资,项目结束时按照协议完成情况据实结算。
三、有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优选服务机构与实施企业。社保中心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选择宣传项目的服务机构,按照《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发〔2019〕5号)规定以及本文件规定的“一原则”、“两选择条件”做好自主申办企业的筛选,并于2月中旬前将服务机构及自主申办企业名单报局行政机关备案,再提交人社、财政、应急、卫健等四部门会议审定。
(二)规范签订服务协议。确定好服务机构与申办企业后,社保经办机构应根据项目经费计划方案及申办单位实施方案,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内容及所需费用,以人社部规范协议范本签订好协议。
(三)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实施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定时与不定时加强跟踪监管与指导,确保项目实施不间断、有推进。
(四)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工伤预防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对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具体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支付30%—70%预付款。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工伤基金使用支出的有关规定执行,必须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挪作他用,违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和基金监督机构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支出情况的审计。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