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二十条措施。
一、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等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一类一档标准。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执行一类二档标准。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一次性慰问补助政策。聚焦一线中的一线,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即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确定的一类一档人员中,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及时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确有困难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做好绩效工资的内部分配,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并及时发放到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及时发放卫生防疫津贴。卫生防疫津贴执行标准和发放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规定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执行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到全体一线医务人员,在疫情结束后恢复至文件规定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五、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医用防护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六、加强医务人员生活保障。加强一线医务人员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依法征用医院周边有条件的宾馆、招待所等固定场所,以满足一线医务人员单人单间休息条件,并对基本生活用品保障供应,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等方式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七、合理安排休息休养休假。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做好轮休医务人员隔离保障,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免费体检工作,并结合实际给予带薪休养休假,体检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对确因各种原因不能休养休假的,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对疫情防控救治中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安排休假疗养活动。医疗卫生人员在隔离、休养、休假、疗养期间,享受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全部待遇,不得向轮休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八、注重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组建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构建医务人员“心理健康防护圈”,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九、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务人员,或在从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生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医务人员,在工伤认定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认定、立办立结。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简化理赔程序,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快捷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提供工伤医疗救治保障。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产生的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救治的医疗机构,不受工伤保险协议机构限制,工伤保险基金应结算支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认定为工伤的人员,确需转院诊疗的,不受转诊转院和备案登记限制,工伤保险基金应及时结算支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创造安全执业环境。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力量投入,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提升定点救治医疗卫生机构勤务等级,强化显性用警,加强巡逻防控,按照“一院一专班”要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二、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申报评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高一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三、实施人才项目倾斜政策。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和团队申报省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在市级人才工程中,第三批“杰出人才奖”单列2个专项名额用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才;“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单列10个专项名额用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才;第五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第八批“产业创新团队”分别单列5个专项名额用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才;第四批“健康阜阳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全部面向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才,并依托高校开展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实施人才招聘入编倾斜政策。支持疫情防控一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因疫情防控需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公开招聘,相关手续疫情过后按程序补办。在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过程中,对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属于技术骨干的一线编外医务人员,可采取简化程序、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聘用。对在抗击疫情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优先纳入编制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五、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家属。摸排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及其家属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台账,精准对接服务。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对行动不便的一线医务人员直系亲属要提供送药、送菜等上门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临时托养服务,帮助做好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六、落实子女教育照顾政策。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期间,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派出援鄂医疗队人员、省内定点收治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其子女有学前和义务教育就读需求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统筹安排。2020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在同批次录取中予以一定照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七、优先培养发展入党。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疫情防控一线事迹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对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可吸收其为预备党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八、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及时对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遗属进行慰问,了解他们的困难,予以积极协调解决,做好心理疏导,要尽最大力量为牺牲人员遗属提供生活保障。对于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十九、加大激励表彰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的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及时性表扬、奖励和表彰,并做好记功和嘉奖等奖励申报和兑现工作。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医务人员,在兑现一次性奖金基础上,经所在地区或单位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十、弘扬医卫职业精神。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渠道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在抗击疫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共同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逐一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党费、专项资金等各种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进行政策统筹,分类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形成具体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措施和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准确提供一线医务人员信息,确保精准、无遗漏。各地要加强调度和督查,精准、严格、规范的发放各项补助和津贴,不得扩大泛化一线医务人员范围,对有章不循、巧立名目、截留侵占、虚报冒领、违规发放、挤占挪用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措施落实到位。
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