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莆田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委各科室:
为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按照《莆田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莆司〔2021〕69号)要求,依据《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委制定了《莆田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莆田市卫健委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