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势头,培育健康森林,促进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压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将全市分为重点疫区、轻型疫区、一般疫区三类区域,分类施策,由各乡镇(街道、场、库、区)根据发生情况开展防控治理。通过更新造林、补植补造、化学药物防治、生物防治等综合手段,不断扩大混交林比例,采取减少自然扩散 机率,提高森林自身防御有害生物侵害的能力。当年枯死松木全面清除,力争在3-5年内,全市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控制,顺利拔除疫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乡镇(街道、场、库、区)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坚持依法防治原则。加强对各地除治枯死松树采伐审批、疫木流通管理、集中处理,坚决防止出现滥砍滥伐、盗砍盗伐、疫木外流。
(三)坚持防治并举原则。完善测报、检疫、防治三大体系,切实开展好日常监测与定时普查,通过更新造林、补植补造,逐步提高辖区内混交林的比例。
(四)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防治责任,全面提升抵御松材线虫病的能力,遏制松材线虫病的蔓延。
三、防控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防控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使命感,采取坚决措施遏制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和蔓延。各乡镇(街道、场、库、区)对本辖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地的防控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当年“林长制”进行考评考核。尤其是村前、田南、建山、相城、祥符、大城、伍桥等乡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不出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防控合力。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协同,确保年度枯死松树集中清理,各乡镇(街道、场、库、区)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建除治和监督队伍,按要求开展除治作业,加强除治现场管理,严防疫木和采伐剩余物流失。市林业局要加强检疫执法,安排技术人员,做好除治、更新造林的技术培训、把关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市交通部门要协助做好枯死松木运输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要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除治工作顺利进行。电力、通讯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电缆盘、光缆盘及包装材料的安全无疫木。
(三)加强经费保障,确保防控效果。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防控资金投入力度,将防控经费纳入到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财政、林业等部门要做好监测、预防和除治所需资金的项目申请、资金筹集和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治费用实行市本级财政资金、上级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资金和乡镇自筹资金予以确保。其中,上级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依据当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数据,按照除治绩效管理,视乡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财政奖补。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把督查贯穿于除治工作的全过程,市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除治措施不到位,除治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疫木监管责任严重缺失的,进行督办、通报批评、约谈、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和《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松材线虫病防治除治过程实行分类考核,根据秋普松材线虫病发生数量,按照重点疫区、轻型疫区、一般疫区分类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具体如下:
1、自11月1日开始直至2022年1月20日止,对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周调度排名在每类疫区最后一名的,下发工作督办单,连续两次的全市通报,连续三次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乡镇主要领导。月通报排名在每类疫区最后一名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乡镇主要领导,连续两次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主要领导,连续三次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2、乡镇党委政府对疫木除治配合不力的,经过下发督办单后,仍然发现10棵以上疫木未及时砍除的,由市林业局提出意见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乡镇分管领导启动问责程序。
3、乡镇党委政府对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不严的,一个年度内出现了3起以上违法违规跨镇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含做柴火用的疫木)及其制品事件,由市林业局提出意见建议,由纪检监察对乡镇主要领导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涉嫌构成犯罪,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查处。
4、对因防控措施不力造成在三级督查出现问题的,分别扣除市财政奖补资金以及在“林长制”考核中扣分。各乡镇(街道、场、库、区)在省及以上督查检查中,每出现一处(次)山场疫木清理不干净、疫木流失外运、老百姓捡拾疫木现象,扣减市财政奖补资金3万元、“林长制”松材线虫病防治考核扣3分。各乡镇(街道、场、库、区)在宜春市督查检查中,每出现一处(次)山场疫木清理不干净、疫木流失外运、老百姓捡拾疫木现象,扣减市财政奖补资金2万元、“林长制”松材线虫病防治考核扣2分。各乡镇(街道、场、库、区)在市本级督查检查中,每出现一处(次)山场疫木清理不干净、疫木流失外运、老百姓捡拾疫木现象,扣减市财政奖补资金1万元、“林长制”松材线虫病防治考核扣1分。所扣减的市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奖励松材线虫疫情防治工作排名靠前的乡镇,具体金额实行全市统筹。
【图片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