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2020—2025年)的通知
通市政办发〔202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2020—2025年)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2
二、发展环境与机遇............................................................................................ 3
(一)发展环境................................................................................................ 3
(二)发展机遇................................................................................................ 4
三、发展思路与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发展目标................................................................................................ 8
四、发展布局................................................................................................. 10
五、发展领域................................................................................................. 12
(一)全力壮大生物制药....................................................................................... 12
(二)提升突破化学制药....................................................................................... 13
(三)做精做强现代中药....................................................................................... 14
(四)大力发展特色保健品产业................................................................................. 15
(五)培育发展医疗器械及关联产业............................................................................. 16
(六)积极发展医药配套核心服务业............................................................................. 17
六、发展路径................................................................................................. 19
(一)实施发展模式创新工程,探索发展路径..................................................................... 19
(二)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提高竞争能力..................................................................... 20
(三)实施研发转化攻坚工程,推动产业升级..................................................................... 22
(四)实施服务平台强基工程,完善服务体系..................................................................... 23
(五)实施种植基地创建工程,筑牢发展基础..................................................................... 25
(六)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着力扩大增量..................................................................... 25
(七)实施政策体系完善工程,优化营商环境..................................................................... 26
七、保障措施................................................................................................. 28
(一)强化组织领导........................................................................................... 28
(二)强化监测评价........................................................................................... 28
(三)强化宣传引导........................................................................................... 28
前 言
生物医药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凭借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全国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将总书记关于“把提升全产业链水平作为主攻方向”的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对接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及相关重大规划,落实吉林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建设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13号)、《吉林省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发展规划》(吉政发〔2019〕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5〕11号)、《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通化段发展规划》(通市政发〔2019〕7号),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为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东昌区、二道江区、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柳河县,实施期限为2020—2025年。
一、发展基础
自1995年实施“医药城”发展战略以来,通化市医药产业实现了长足发展。2008年被命名为“中国医药城”,并先后被评选为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中国百佳产业集群、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孵化基地、中国中医药展览交易基地。
——产业基础较为扎实。通化市是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双核心”发展构架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全市医药制造业实现产值115.3亿元,实现增加值39.5亿元。目前,全市拥有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69户,从业人员近9万人,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18家,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医药大品种31个。修正、东宝、万通、华夏等11户企业先后发展成为集团公司,东宝、金马等6户企业独立上市或协同上市,正和、玉仁等3户企业在“新三板”或区域股交中心挂牌。拥有斯达舒、新开河、东宝、茂祥等15个中国驰名商标。
——创新能力有效集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2户,占全市总数的72.7%;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33户,占全市总数的76.7%。医药产业创新集群被科技部列入国家创新产业集群培育试点。
——科研平台支撑有力。全市建有医药类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9家,其中国家级技术中心3家。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医药专业中试中心2家,张伯礼院士设立了通化医药高新区院士工作站。近年来,我市先后自主研发了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安体舒等22种国家一、二类新药,组织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12项。
——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我市现已查明药物资源252科、596属、1133种,其中植物药148科992种、动物药104科128种、矿物药15种,总蕴藏量为20万吨。盛产人参、五味子、天麻、刺五加、红景天等多种中药材,人参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素有“中国人参之乡”的美誉。全市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超45万亩,总产量达到2.5万吨。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药产业发展,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医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市政发〔2013〕3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发〔2015〕11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医药监管政策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办〔2017〕3号)等相关政策,有效助力了产业发展。
二、发展环境与机遇
(一)发展环境。
放眼全球,生物医药市场规模高速稳定增长,预计未来五年保持每年5%—7%的增长率。产业布局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从技术演进来看,生物技术不断突破,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渗透,生物医药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医疗器械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聚焦国内,医药产业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等政策出台,持续激发创新活力,产业迎来发展新契机。在老龄化加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增强等因素影响下,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预计未来五年每年保持7%—10%的增长率。
立足省内,吉林省是我国生物医药发源地之一,是国家第一个基因工程产品干扰素中试生产基地,第一个基因工程疫苗中试生产基地,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生物制品的省份,生物医药尤其是疫苗和基因工程药物领域具有先发优势。按照省政府“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目前,全省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建设全面推进,形成以通化和长春为核心的两个医药产业集群区域,以延边、辽源、白山、吉林、梅河口和四平6个地区为补充的特色产业基地,医药健康产业经济规模突破千亿元。
(二)发展机遇。
1.政策扶持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创造了新机遇。国家已明确提出将生物产业作为未来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了基因药物、蛋白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治疗性疫苗、小分子化学药物等为生物医药领域的发展重点。2019年,国家全面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将在重点技术研发、专项债券融资、人才奖项计划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给予较大额度和优质信贷支持。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支持,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科学技术进步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带来新动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日趋紧密。生命科学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基因工程、分子诊断、干细胞治疗等重大技术加速应用,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技术使健康管理、健康养老、健康养生等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保持加速发展态势,生物医药产业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3.巨大的市场需求为生物医药产业迅猛发展开拓了新空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生物药品销售额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目前,全球十大畅销药物中有8种是生物药物,市场认可度极大提升。展望“十四五”期间国内医药产业发展,以基因测序、生物仿制药等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进一步发展,将带动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等生物产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产值规模有望突破10万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生物药品应用范围的拓展,生物医药市场需求将大幅上升,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与抗疫相关的生物药、化学药、中成药、医疗器械以及医药流通等领域市场需求旺盛,伴随复工复产深入推进,呈现出稳步增长态势,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特殊的市场机遇。
4.机遇叠加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促使我国加大对医药行业投资,鼓励医药企业扩大研发支出,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国家紧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医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融资环境,为医药产业提供了特殊的发展机遇。同时,全省正大力实施“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发展战略,将通化作为医药健康走廊的两个核心之一定位发展,东北东部经济带、鸭绿江经济带等区域开放合作蹄疾步稳,通化市全省向南开放窗口建设稳步推进,与台州全方位合作全面深化。各类政策的叠加优势有利于聚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为产业发展带来基础保障和强劲动力。
我市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拥有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内部产业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也面临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不足、公共服务不完善等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的集约集聚发展,我市应立足发展基础与特色,拓展发展视野,创新发展思路,整合优势资源,科学规划,乘势而上,将生物医药集群打造成为发展特色鲜明、产业政策健全、管理体制规范的现代战略新兴产业集群。
三、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将总书记“把提升全产业链水平作为主攻方向”的要求落到实处,以列入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全面落实全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打造“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为契机,以我市“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为抓手,主动迎接新一轮产业变革,适应国家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新要求,围绕生物制药、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特色保健品、医疗器械、医药配套核心服务业“六大领域”,实施发展模式创新、领军企业培育、研发转化攻坚、服务平台强基、种植基地创建、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体系完善“七大工程”,打造以通化医药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为支撑的“一区七基地”,加快产业链整合、价值链优化、创新链提升,擦亮“中国医药城”名片,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国内领先的现代产业集群,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上实现新突破,助力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特色发展。准确把握产业发展方向,以重大疫情防治为导向,以生物制药为重点,以现代中药和保健品为特色,以化学制药和医疗器械为突破,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化项目落地,打造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
——创新引领,高端发展。完善产业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政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实现关键技术、重大产品的创新突破。
——统筹资源,集聚发展。以产业园区集聚发展为抓手,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完善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优化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配置,推动产业链贯通和延伸,形成分工协作、集聚发展的产业集群。
——开放合作,借势发展。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对接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生物医药产业,深化与台州全方位多领域务实合作,加强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区域内产业协同,强化企业、园区、区域间合作交流,加快形成资源互补、产业协同的发展局面。
(三)发展目标。
——产业集聚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市规上医药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230亿元以上,较2019年实现倍增,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生物医药产值力争达到70亿元以上,占医药产业的30%以上;化学制药产值力争达到30亿元,占比达13%以上;现代中药及保健品产值力争达到120亿元,占比达52%左右;医疗器械产值力争达到10亿元,占比达5%左右。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优势领域取得突破,特色领域不断拓宽,产业链条联动更加紧密,产业组织程度更加集聚。
——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突破。通化医药高新区作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规上医药制造业产值力争实现70亿元,占全市的30%。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及各县(市、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医药产业园区,医药制造业产值实现大幅增长。其中通化县力争达到50亿元,东昌区力争达到30亿元,其他各县(市、区)力争达到20亿元,内陆港务区力争培育规上医药企业1—3户。各县(市、区)产业基地集聚程度和要素流动性明显提高。
——领军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医药领域产值超50亿元的“巨人”企业集团力争达到2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50户,主板上市公司新增2户,领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在研发设计、商贸物流、医疗服务等领域培育形成若干户专业化骨干企业。
——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建成医药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区域医药产业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标准信息、创业孵化、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人才培训、技术市场等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创新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全市规上医药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力争达到3%以上,研制开发新产品(药品、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医疗器械)力争达到100个以上,取得各类生产批件力争达到30个以上,培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重大品种力争达到5个以上,新增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5户,产业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医药产品研发制造技术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提高。
——三产联动格局基本形成。长白山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规模力争达到百万亩;集安澳洋、快大人参产业园等中药材交易市场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医药物流集散、信息发布等功能进一步完善,面向全国的北药市场基本建成;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及相关服务中得到广泛运用。
——政策环境保障更加完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行业标准和规范更加完善,行业监管更加高效,高端人才引进与培育更加有效,多渠道投入的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四、发展布局
按照全省医药健康产业走廊总体框架,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发展定位和区域规划,突出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集聚辐射功能,配套建设七个产业基地,强化区域联动,构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以通化医药高新区为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期间提出的“高新科技园区要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要重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更要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的要求,发挥国家级医药高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全市医药产业资源,依托东宝生物产业园、修正正源医药产业园、医药健康创业园等平台载体和通化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面向全国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运营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北区产业集聚,完善西区落户承载功能,明确招商路径,保障要素供给,强化项目引进,加快项目落地,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实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打造引领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智力服务区和创新增长极。
——打造七个产业基地。依托东昌经济开发区和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发挥中心城区地域优势,建设医药健康产业制造与成果转化基地;依托二道江经济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加强与白山、敦化等地资源衔接,建设长白山特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依托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规划建设医药化工产业园,承接国内先进地区医药化工产业转移,集聚和引进先进地区医药化工产业成果转化,建设生化医药与精细化工产业化基地;依托集安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等人参产业骨干企业,建设人参全株开发及精深产品产业化基地;依托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和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华夏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建设生物药研发和生产基地;依托柳河经济开发区和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建设现代中药制造基地;依托辉南经济开发区和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建设化学药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
——推动都市区一横一纵“两轴”和县(市)“两组团”联动发展。优化通化都市经济带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东昌经济开发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北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医药化工产业园沿303国道形成纵向产业带;推动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通化医药高新区西区—二道江经济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沿201国道形成横向产业带,构建通化都市区医药产业发展“十字轴”,巩固提升都市区医药产业发展核心地位。以县域经济突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辉南—柳河组团、集安—通化县组团区域内产业合作,促进产业链配套衔接,形成产业发展4个副中心,为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五、发展领域
(一)全力壮大生物制药。
将生物制药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动力,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产品,促进全市生物制药研发创新、技术能力、装备水平和产业规模实现整体提升,增强生物制药产业核心竞争力。
——基因重组人胰岛素系列产品升级换代。依托东宝生物科技园、东宝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平台,持续推进基因重组人胰岛素类似物新产品研发与技术升级,加快门冬胰岛素、甘精胰岛素等新品种产业化,保持和增强胰岛素技术和产品优势,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疫苗、蛋白质和多肽、抗体药物、基因药物和细胞药物等新药创制。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特别是以重大疫情防治为重点,在重大传染性疾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罕见病等领域,研发和生产新型疫苗、新型抗体药物、蛋白质及多肽药物、细胞药物、基因药物等创新产品,填补我市在相关领域的空白。同时,推动大规模细胞培养及纯化、抗体偶联、无血清无动物源性成分培养基培养等生物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提升长效、缓控释、靶向等新型制剂技术水平。
(二)提升突破化学制药。
坚持以“仿制”带“创制”、以“制剂”带“原料”,以化学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契机,丰富化学药品种类,扩大化学制药产业规模,把化学药打造成为产业集群新的增长极。
——创新和仿制化学药物。聚焦新机制和新靶点技术方向,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化学创新药物开发,加快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琥珀八氢氨吖啶片等化学创新药物产业化进程。围绕国外研发、国内急需的重大疾病治疗药,加强国外专利到期药物的首仿、抢仿和非专利药物的仿制开发与产业化。
——高端原料药及中间体。引进高端原料药高效合成、药物中试放大、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推动低污染、低能耗和高附加值的高端原料药、绿色原料药产业化。
——已上市产品技术提升。遴选一批生产厂家少、市场需求量大、经济效益好的化学药,推动一批化学药大品种开展技术升级,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升产品质量和疗效。
——新型制剂与制备技术。加快缓释、靶向、长效、预充注射器等新型制剂、新型给药方式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开发手性合成、酶催化等化学药制备技术,提升化学制剂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水平。
(三)做精做强现代中药。
抢抓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政策机遇,着力发挥中医药产品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重要作用,立足长白山道地中药材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强一产与二产的深度融合,围绕建立集中药种植、新药研发、临床实验、规模生产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和标准化生产体系,打造以中药种植、饮片加工为基础,中药提取、制剂生产为主体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依托人参、五味子、党参、黄芪、贝母、天麻、刺五加、红景天等长白山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在主要中药材生产区域扩大规范化种植面积,打造长白山道地药材GAP生产基地,为生物药、中成药、保健品提供丰富的基础原材料。
——中药材精深加工与转化增值。加强长白山道地中药材传统功效科学诠释研究,优化饮片炮制工艺,开展饮片破壁技术研究,加强以长白山特色中药材为基源的配方颗粒、单味超微速溶饮片、提取物等深加工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
——中药创新药物。挖掘传统方剂、经典名方、院内制剂和知名老中医经方,重点开展有效成分提取分离研究,加快推进以长白山道地中药材为基源的产品开发和单体中药、组分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加快推进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创新中药品种产业化。
——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以药品生产工艺自查核查为契机,以丰富的药号资源为依托,支持中成药大品种和名优中成药持续开展二次开发和产能扩大,围绕药效物质基础、药效机制、临床再评价和药物经济学,强化现有中药大品种质量稳定性、可控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等中药标准化研究,培育一批家喻户晓、具有国家竞争力的名方大药和吉药品牌。
(四)大力发展特色保健品产业。
坚持立足资源、突出特色、市场引导、科技支撑的发展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扩大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为目标,构建以高附加值保健品为主导,特医食品、高端美容护肤品为补充的保健品产业体系。
——高附加值保健品。以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为指引,以人参、林蛙、蜂蜜、食用菌、刺五加、蒲公英等特色资源为原料,以明确的功能因子为基础,开发具有增强免疫力、降低血脂血糖等功能的高附加值特色保健品。开发氨基酸、微量元素等营养素补充剂以及活性肽、胶原蛋白等生物技术保健品。加大“药食同源”功能食品开发力度,开发膳食纤维、营养配餐药膳等特色功能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为指引,围绕糖尿病、肿瘤、炎性肠病等疾病患者和食物过敏、肥胖等人群的特殊营养需要,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开发与产业化。
——高端美容护肤品。发挥医药工业基础优势,依托传统中医理论,融入现代生物技术,突出保健护肤功能,加快推进以人参、林蛙等长白山特产药材为主要成份的美容护肤品开发与产业化。
(五)培育发展医疗器械及关联产业。
以培育高端医疗器械研发设计、企业孵化、生产制造为重点,积极打造智能化医疗器械产业体系。积极发展辐照加工和新型医药包装材料产业,构建完整配套产业体系。
——医疗器械创新产品。以国家加快医疗器械国产化为契机,围绕健康管理和疾病预警监测、监控、筛查、诊疗、康复等领域,开发一批基于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相关软件和系统,加强诊断试剂及设备、家用医疗设备、康复产品、日常防护产品等器械的开发应用。探索开展分子诊断、基因诊断、免疫分析等诊断仪器、试剂,以及远程诊疗设备、人工智能设备、生物三维(3D)打印技术、医用机器人、可穿戴医疗设备核心通用部件的开发与产业化。
——医药包材产业。围绕医药和保健品发展需要,引进培育医药包材生产企业,运用新技术、新材料,重点开发药品包装硬片、复合膜(袋)、输液瓶(袋)、软膏管、气雾剂罐及喷雾阀门、胶塞、组合盖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产品,提高产品的隔离性、安全性和经济性,逐步完善我市医药产业链条。
——辐照加工产业。加强辐照技术基础研究和引进应用,提升辐照产品质量检测水平,促进辐照加工企业与辐照产品供应商形成互动机制,逐步扩大辐照产品种类,在药品包材、医疗器械消毒和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加工中广泛运用辐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六)积极发展医药配套核心服务业。
顺应医药产业发展方式变革,积极推进研发生产服务外包、精准医疗与智慧医疗、现代医药商贸物流等医药配套核心服务业发展,促进医药健康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研发生产服务外包。抢抓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CRO)和合同加工外包(CMO)发展机遇期,积极培育各类生物医药研发和服务机构,重点开展先导化合物合成、新药筛选、新药制备、安全性评价、有效性评价、创新医疗器械等临床前研发服务。鼓励发展委托制造、产品注册、生产和包装、市场推广等第三方服务,健全研发外包与生产服务产业链条。
——精准医疗与智慧医疗服务。针对恶性肿瘤、遗传疾病、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聚焦基因测序、肿瘤免疫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技术,积极培育精准医疗、个性化治疗及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诊断治疗等新兴业态和高端服务模式。积极发展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独立的第三方检查检验和医疗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着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联合诊疗等信息技术在智慧医学诊断以及药物研发(包括新靶点验证、临床试验、生产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疫情应急管理、救治体系等卫生健康大数据支撑体系。鼓励企业积极依托实体医院,以5G商用为契机,搭建互联网医院和在线诊断平台,开展以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数据云存储等为主要内容的远程医疗服务。
——现代医药商贸物流产业。按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扩大优势零售企业连锁经营规模,统一采购配送、质量管理、服务规范、信息管理和品牌标识,提高连锁药店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分类扶持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支持中小药品流通零售企业特色发展、做精做专。建设集产品展示、营销推广、物流配送、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医药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集散中心,全力打造面向全国的北药市场。推动医药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领域普及应用,提升药械质量反馈和追溯能力。建立医药产业物流信息平台,加快物联网系统建设,推动形成以第三方服务为主的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供冷链包装、运输、配送一条龙服务。强化基本药物、防疫物资、中药材及饮片储备,提升我市重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能力。
六、发展路径
(一)实施发展模式创新工程,探索发展路径。
1.积极争取省市共建发展模式。积极与省直相关部门签订产业集群共建协议,推动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支持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更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在通化落地。
2.推动建立全市医药产业供应链联盟。以领军企业为骨干,组织企业成立通化市医药产业供应链联盟。密切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间联系,推动资源、信息共享,促进多种形式合作,逐步形成研发联盟、生产联盟和市场联盟。通过产业供应链联盟组织开展医药产业发展趋势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医药发展规划和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企业开展产品展示、宣传推广、人员培训等活动。
3.构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药研机构、药号持有人+资本方+医药生产企业”发展模式。以医药高新区为核心试点,由园区提供空间,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药研机构、药号持有人提供专利技术或品种,域内外民营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基金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等形式提供资金,现有医药企业提供生产条件,在我市进行药品原始委托生产(OEM),减少企业固定资产重复投资,有效整合医药产能,加快壮大医药生产加工基地。
(二)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提高竞争能力。
4.壮大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开展产业集群领军企业评选,立足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新产品产业化等方面,全力培育扶持一批技术工艺领先、主业优势明显、核心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领军企业。发挥领军企业资金、技术等优势,加强生产要素有效整合和业务流程重塑再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加大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力度,鼓励企业通过成立企业集团等形式发展壮大,延伸产业链,整合供应链,成为国内领先的核心骨干企业。
5.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第1号)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主营产品,不断提高研发人员占职工比例、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等关键指标。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强申报辅导,做到达标一户,申报一户。
6.加快生产智能化改造。抓住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关键期,以“两化融合”为抓手,以制药装备智能化和药品生产过程智能化为突破口,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改造,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等技术装备在医药生产过程中的应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7.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先进质量控制技术,改进产品设计,优化工艺路线,完善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快化学药杂质、溶解性能、溶剂残留和药物晶型等控制技术开发应用,提高产品纯度和稳定性;加强生物活性、等效性、利用度等生物药性能研究,增强发酵和细胞培养等生物学过程易变性控制能力,着力提高生物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提高中药产品助溶剂质量稳定性,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推动企业实现药械质量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加快推进企业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8.深化地域品牌培育。挖掘商标资源,建立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储备库,强化商标品牌建设应用,以品牌为纽带开展产业合作,全面推进“通化产品”向“通化品牌”转型升级。
(三)实施研发转化攻坚工程,推动产业升级。
9.强化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切实发挥通化医药高新区院士工作站,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通化师范学院长白山药用植物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吉林人参研究院省级人参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等高端智库和科研平台作用,集聚人才、经费、课题等科研资源,围绕原研药、首仿药、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和珍稀药用动植物繁育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重大突破性成果,加快推进一批“重磅大药”的创新与产业化。
10.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对科技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和个人自带医药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的,提供科研工作场所并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对域内企业自主研发并成功转化,或购买并通过实质性应用取得明显效益的科技成果给予重点支持;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落户我市的,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设立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为高校院所、药号持有人自带成果在我市转化提供融资支持,为域内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服务。引进全国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对接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信息,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遴选引进国内外创新成果开展专题招商,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到我市进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11.加强临床研究创新合作。加强企业与吉林大学三所附属医院、省内其他重点临床试验医疗机构合作,推动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获得临床试验资质,支持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药物临床研究,优先为我市新品种开展临床试验,共享研究成果。
(四)实施服务平台强基工程,完善服务体系。
12.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坚持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各类专业机构参与,以通化医药高新区为核心,集成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和各县(市、区)各类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资源,建设具备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标准信息、创业孵化、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人才培训、技术市场等服务为一体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为产业集群提供全产业链、全流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
13.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创建。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专业中试中心等各类创新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建设产业发展研究院,在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向外输出技术和服务,将价值链由以制造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逐步实现“制造服务化”,助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14.引进培育高端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产学研协同创新,发挥全市医药健康产教联盟作用,支持通化师范学院、吉林人参研究院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公共研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持续加强与“十四校三所一院”、药研机构的联系合作,发挥全省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作用,鼓励医药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建设产学研用联合体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在长春等医药科研人才集聚地建立创新研发飞地。积极对接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究院、实验室等分支机构,探索建立北方医药检测中心通化分部。引进国内知名院校在我市设立分院或院士、博士工作站等机构。
15.打造产业集聚孵化基地。以通化医药高新区通化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核心,整合产业创新创业资源,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初创园、加速器等各类孵化平台建设,聚集孵化一批高科技小微企业,建设集“产品研发、中试转化、生产制造”于一体的生物医药孵化基地,重点围绕药号持有人开展孵化合作,加快医药新品种产业化。
16.加快医药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吉林省医药工业云平台,推动我市“医药大脑”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搭建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客户关系管理为一体协同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汇聚全行业数字资源,打通各环节数据壁垒,强化数据资源化开发利用,构建医药产业北方数据节点,打造通化“数字医药”新品牌。在政府和企业间双向开放不涉及秘密和隐私的各类数据,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定制化决策支撑服务。优化医药企业供应链,促进企业自主建立统一的人、财、物、产、供、销各个环节的管理机制,规范基础信息及业务流程,快速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全方位管理和监控,催生医药产品消费需求动态感知、众包设计、个性化定制等新型生产模式,提升质量和效益。
(五)实施种植基地创建工程,筑牢发展基础。
17.提升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长白山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研究和规模化种植,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标准,大力推广安全优质、高效低残的标准化种植技术,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实现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大力发展中药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重点区域、重点乡镇开展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试点,积累成熟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力争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百万亩。
18.完善中药材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快中药材原产地的认证工作。积极与权威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制定北药国家标准。建立中草药质量检测中心,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解决质量控制、质量追踪、安全评价和市场准入问题。
(六)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着力扩大增量。
19.全力引进项目和企业。探索与国内外知名产业新城运营机构开展合作,进行产业园区全方位运营管理,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公共服务,开展协同招商,科学摆布项目。以知名医药企业和高精尖研发机构为重点,以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为核心,以本地企业产业链信息、资源为优势,运用产业集群招商新模式,集中资源和力量引进一批重大创新药品和器械产业化项目,鼓励引导国内外知名药械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结算中心、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20.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帮助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审批、规划、用地、环保、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进场道路、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办理竣工项目综合测绘、质量检测、档案归集等验收手续,尽早取得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推动更多项目尽快投产达效。规划期内,每年4月底前,精选一批医药及相关产业项目,编制当年重点项目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推进,以高质量项目有力支撑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七)实施政策体系完善工程,优化营商环境。
21.加大资金支持。充分利用上级专项资金,加大对医药产业的资金支持。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采取创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重点支持医药相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主导的科技研发、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22.加大金融支持。抢抓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政策机遇,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研发、创新设计及中试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和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性,促进项目持续健康平稳运营,推动形成良性投资循环。依托现有上市企业进一步强化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满足新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通过在主板、创业板、境外上市及场外挂牌交易等多种渠道登陆资本市场;引导域内医药生产企业与上市公司通过联合、兼并、参股和控股等形式开展合作。鼓励外资进入医药领域,为涉外企业贸易和投资提供跨境结算便利。
23.落实税收价格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医药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及医药产业的收费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24.满足用地供给。做好医药产业发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联动协调,重点对各开发区内医药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并优先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
25.加强人才培养引进。畅通产业人才引进渠道,落实我市“1+7”人才政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实施“万名学子兴企计划”,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医药相关领域就业。推动通化医药高新区“521人才计划”政策落地,引进一批掌握高端技术的领军人才团队落户通化医药高新区。结合国家“产教融合”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医药企业与学校合作,发展专业人才职业教育,保障基础人才供给。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土地、园区、资金、招商等资源,研究部署重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集群发展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分工合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承接工作任务,推动工作加快落地。
(二)强化监测评价。
建立产业集群数据监测预判、信息共享、报告评价工作机制,重点监测质量效益、结构优化和科技创新方面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对指标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对出现波动的指标及时分析原因,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应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年度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各县(市、区),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总结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经验,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积极向上推介,力争在全国推广。对国家、省、市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进行系统梳理,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推介活动,能够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要进行一对一辅导,避免信息不对称,真正用足、用好政策。通过各级各类评先选优活动,树立企业和企业家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形成抱团发展和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市政府成立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经希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东友 副市长
成 员:杨 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积平 市教育局局长
李龙艳 市科技局局长
聂洪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朴永革 市财政局局长
陈 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文俊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延福 市商务局局长
王智东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凤翔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鄂义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于静涛 市金融办主任
陈 鑫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副局长
胡宗庆 市林业局局长
毕洪利 市税务局局长
付丽艳 市统计局局长
路 兵 集安市市长
孙 伟 辉南县常务副县长
庄亚男 柳河县县长
戴存鹤 通化县县长
宋 强 东昌区区长
焦文民 二道江区区长
赵俊鹏 通化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魏增福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药产业发展推进组和核心承载区建设推进组。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遇到的有关问题,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并予以通报。
医药产业发展推进组由市科技局牵头,重点强化重大科技专项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创建,引进培育高端科研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产业集聚孵化基地,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发展。
核心承载区建设推进组由通化市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块建设及管理,依托高新区品牌影响力,促进各类创新资源深度融合,探索和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核心承载区重点项目建设。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生变化的,新任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