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护电子证照使用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卫健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我委已完成“e龙岩”市属医疗机构所有医护人员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的内容一致性的核对工作。为实现对医师、护士从准入到退出全执业周期的信息化管理,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为推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医师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统一规范使用2015V1.1、2015V2.0、2018V3.0、2018V5.0等4个版本,《护士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统一规范使用2019V5.0版本,且每名医护人员在“e龙岩”仅保留一本《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电子证照。
二、2023年4月1日起,市卫健委审批窗口在为医护人员办理首次注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颁发《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后续若办理相关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证书,办理结果可在“e龙岩”电子证照中查询;确需纸质证书的,市属医疗机构业务管理部门持委托书或本人持身份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到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区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三、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市属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护士须通过e龙岩“我的证件”中查询本人电子证照,确保电子证照信息与纸质版信息一致。“两证”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报所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后再报市卫健委审批窗口进行修改。
四、2024年1月1日起,医师、护士“e龙岩”个人电子证照将直接运用于龙岩市范围内医护注册信息变更、医护人员日常监管、有关证明等。为确保电子证照的顺利运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医疗资源信息开放共享的工作目标。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