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技术指引(第一版)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技术指引(第一版)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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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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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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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患者。2020年1月7日,研究人员从患者下呼吸道分离到病毒,被证实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目前国务院已将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进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儿童2019-nCoV感染的肺炎诊断与治疗,根据最新2019-nCoV国家诊疗方案并结合儿童实际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协会儿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诊疗防控建议,供儿科临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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