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医保〔2021〕52 号
珠海市市属及部属、省驻珠公立医疗机构:
《珠海市第一批6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医保局反映。
特此通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珠海市第一批6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号)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网上就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参考价的函》(粤医保函〔2021〕13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通过整理医院申报的价格成本、比对同类项目价格、成本分析、专家论证、参考省医保局制定的参考价等方式,形成《珠海市第一批6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
一、制定项目
6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含50个新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13个修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13个修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拆分为25个定价项目,故本次共制定价格项目75个。项目信息包含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除外内容、说明等价格基本要素信息。
二、执行时间
自2021年8月15日起开始执行。
三、执行范围
本次定价方案为我市市属及部属、省驻珠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是全市的最高限价,其他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政策实行下调。
附件:珠海市第一批63个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