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广东省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广东省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卫医函〔2019〕24号
发布部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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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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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9号),我省广州、深圳被列为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城市。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和省中医药局制定了《广东省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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