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百色市市场监管局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百色市市场监管局促进平台经济规范
健康发展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促进广西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0〕41号)精神,结合百色实际,为培育本市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消费市场,推动百色平台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一)实现企业开办便利化再突破再提升。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环节,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为一个环节,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实行联办,同时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医保备案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实现企业开办7个事项0.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注销登记压缩到0.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责任单位:综合改革科、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科、科技信息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在开放全市企业名称库的基础上,实施全市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最大限度地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网上自主申报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让所有市场主体共享改革红利。(责任单位: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科、科技信息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大力推行“广西优质”品牌认证。走高端品质认证的品牌发展新路径,聚焦广西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拓展食糖、人造板产品“广西优质”认证覆盖面,同时创新开展茶叶、水果、山茶油、包装饮用水等产品“广西优质”认证,打造优于国家标准的广西特色品牌标杆,提升广西特色优势产品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四)加强电子商务平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上食品、保健品、特殊食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做好抽查后处理工作,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查验责任,完善商品溯源和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加强对商品信息的管理。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平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商标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指导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持续推动百色开展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大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单位:商标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对互联网媒介的广告监管。重点整治社会影响大、覆盖广的大型门户网站、互联网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加大对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及医疗服务、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金融服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责任单位:广告科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网络食品监管。着力解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未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以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公示为重点,督促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八)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大力整治电子商务平台上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价费专项治理,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行为,加强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科、执法和反垄断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九)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监测监管。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加大网络市场行为的日常监测力度。对辖区内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等开展定向监测,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核查率达到95%以上。依法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查处网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对于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新业态快速发展
(十)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深入开展电商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探索开展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从线下向线上延伸,在去年的基础上力争全市电子商务参创经营户新增10%。动员广大主体参加放心消费创建,加快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示范餐饮等。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解决消费纠纷途径等信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桥梁纽带的作用,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头作用,鼓励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消费者评价制度,并进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加快建立新业态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指导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鼓励其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立项申请并组织制定,优先给予立项和组织审定,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责任单位:标准化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推动线上线下新模式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复工复产政策,主动靠前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支持企业线上办公、线上教育培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转型发展。对生产、经营防控物资的相关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满足企业复工复产需求。(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计量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请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工作总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相关图片)、典型案例等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至百色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联系人:黄毅,联系电话:2998848)。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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