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职责,根据《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2022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广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联系人:何振逊,联系电话:86394769)
2022年广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对申请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辖区内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严肃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违法违规行为,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监管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监管相关要求,指导拟从业主体申请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建立转基因生物加工档案、落实与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强化转基因生物加工监管。
(二)加强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监管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对违规开展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单位,责令停止试验并及时上报。对辖区内参加南繁的涉农科研育种单位加强监管,配合做好协查联动监管。
(三)加强品种审定环节转基因生物监管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品种审定要求,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实验和品种审定。
(四)强化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监管
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种子下地前和苗期转基因检测,及种子生产和经营环节的转基因种子抽检,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和进入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专题学习
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各区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科普宣传活动,普及转基因知识,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二)压实主体责任
督促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和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研发单位要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加强种子来源和流向管理,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进口加工企业要依法持证经营,健全管理档案,规范标识管理,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三)落实属地管理
各区要提高认识,加强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属地责任,主动监管,严格执法。
(四)加强检查指导
加大关键时节、重要环节和重点地区检查指导力度,注重监管实效,做好监管工作记录,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重大案件随时报告。
(五)加大查处力度
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违法行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从严查处或及时上报。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联络机制
各区要认真研究国家、省和市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2年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计划,于4月10日前将工作计划和《广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联络表》报送我局。
(二)落实监管措施,坚持信息报送
对辖区内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每月全覆盖检查,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同时,结合日常种业监管工作,对种子试验、生产经营、加工销售等单位,排查农业转基因生物违法行为。
每月3日前将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和查办案件情况,每季末将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信息报送我局。
(三)做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区要及时总结半年及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分别于6月5日和12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