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快推进全县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有机整合、协同发展,提升社区为民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20〕1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三社联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满足居民服务需求、促进社区和谐为根本,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深化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区发展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改善基本民生,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为宗旨,以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抓手,以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核心,以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目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元参与、项目运作、联动治理”的工作思路,构筑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到2022年,初步建立起统筹运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三社联动”运行机制,形成具有颍上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多向互联互动互惠、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三社联动”服务能力。立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围绕群众服务需求,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用、互补、互促,让居民群众受益。
1.明确城乡社区社会工作重点。突出城乡社区需求导向,充分发挥社区社会工作为民服务作用。在城市社区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失独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重点,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社区融入、就业辅导、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安全教育、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方面的服务,提升居民个人和家庭社会功能。到2022年,全县面向社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局面初步形成,开展相关服务的城市社区不低于50%,农村社区不低于3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2.明确社会工作服务任务。以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为契机,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帮助面临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体建立支持系统;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发展;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明确职能业务多方推动。各乡镇、各单位对照为民服务职能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乡镇综治中心、社区综治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群团组织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灾害救援组织等为民服务平台上发挥专业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筑牢“三社联动”工作基础。强化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发展、营造包容接纳社会工作的氛围,筑牢“三社联动”工作基础,高效推进“三社联动”落地见效。
1.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力度。放宽社区社会组织办公场所和人员要求,降低准入门槛,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制度。鼓励在乡镇、社区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针对社区治理需求,搭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重点孵化培育为困难人员、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应对照相应工作职责及业务职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比例。到2022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为抓手,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机构,重点对社区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逐步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基层党组织成员、居(村)委会成员、社区工作者等社区管理和服务人员岗位培训中,增加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课程。积极招录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支持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专业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在职教育。到2022年,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重不低于1.5‰,其中持证人员城市不低于人口数7‱ 、农村不低于人口数5‱ ,完成社区主要负责人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轮训,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持证率不低于30%,切实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增强社区创新治理责任。发挥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优化社区治理内部核心架构,厘清事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构建扁平化的基层服务运行机制,为社会组织和社工搭建活动平台。整合社区综合服务项目和资源,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社区服务供给,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深入宣传和广泛动员,带动居民参与互动,发挥新乡贤、老党员、老教师等社区能人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三社联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杠杆作用,营造政策上促进、制度上保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性,为创新“三社联动”机制提供动力。
1.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继续对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分别按照每人800元、1200元、24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以社会服务为主的各级服务机构应参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加快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阜政办〔2020〕11号)精神,对机构内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并开展相应服务的人员,按照等级分别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10元、30元、50元的岗位补贴,所需资金有文件规定来源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无文件规定的按现有工资渠道落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社区工作者社工等级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级津贴制度,逐步提高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水平。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社区“两委”成员以及通过统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社会工作等级津贴,发放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申报、乡镇初审、县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所需资金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原薪酬待遇筹集渠道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基层社会工作者政治待遇。鼓励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丰富“三社联动”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将“三社联动”项目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有场地、有人员、有资金。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规模和范围,把社区公共服务等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福利彩票资金公益性作用,每年用于社会公益项目的资金不低于自留福彩公益金总额的10%,重点资助“敬老、扶幼、救孤、助残、济困”等公益服务项目,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公益慈善领域,用于支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相关项目,形成政府资助、企业支持、社会组织自筹的“三位一体”公益创投模式,更加有效地为困难群体解决现实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争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按照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总体要求,激发全县社会组织活力,提高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能力,加快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满足群众的多元需求。
1.加快“三社联动”服务领域升级。支持引导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卫生健康服务机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到2022年,以上社会服务机构通过项目引入、人才培养、社会组织服务嵌入等方式,有效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引领带动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事务,拓展社区服务资源,融合社区建设合力,实现社区共驻共建共享。在社区志愿者组织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形成“专业社工进社区、志愿者驻网格”模式,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做好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对有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在其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经登记后,优先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广泛开展志愿活动时长登记,确保注册志愿者年度参与活动率不低于注册人数的50%。(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县相关部门及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信息沟通与政策衔接。在乡镇层面建立由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支持和监督“三社联动”服务项目的实施,协调物资保障、资源配置等重要问题。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居民代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研究服务的形式、对象、内容、方法和途径,通报协商社区服务和建设相关事项。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单位各乡镇要发挥牵头推动作用,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落实持证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编制实施“三社联动”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并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培育、登记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和资金监管力度,切实强化“三社联动”资金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公安、文化旅游体育、文明办、残联、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保障工作资金、人员、项目到位,做好职责业务范围内社会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绩效评价。做好政府“三社联动”工作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推进“三社联动”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内容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重点考核“三社联动”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保障情况、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情况、社会组织发展等政策执行情况,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
(四)强化宣传引导。有效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推介作用,广泛宣传“三社联动”推动多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区的意义和作用,适时总结和挖掘“三社联动”成功经验,树牢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新型社会治理理念,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附件:颍上县“三社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颍上县“三社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云飞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潘家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 伟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许传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挂职)、县融媒体
中心主任
杨忠诚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国路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跃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 曦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尹以平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
刘应青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蔡俊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 凯 县应急局副局长
陈 勇 县总工会副主席
汪小龙 团县委副书记
尹 莉 县妇联党组成员
姜传春 县残联党组成员
徐 伟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伟为副主任。上述成员若有变动,根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