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十四五”期间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妇女儿童健康福祉,建设健康连云港,我委制订了《连云港市“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连云港市“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为推动“十四五”期间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妇女儿童健康福祉,建设健康连云港,根据《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及《江苏省“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妇幼健康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回顾“十三五”,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在志存高远中谋划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新思路,在攻坚克难中开辟妇幼健康良性运行新局面,在真抓实干中创新妇幼健康有效供给新模式,用走在前列的丰硕成果,筑牢“十四五”时期我市妇幼健康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坚实基础。
1.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优化。全市圆满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资源整合,市、县两级机构建设取得极大进展,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按照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并顺利通过新一轮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核,新院区建设荣获国家匠心奖;灌南县妇幼保健院完成迁改扩建工程并成功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赣榆区妇幼保健院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所转院”建设持续推进,东海县、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均在2020年开工建设。全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现有省、市、县三级规范化门诊76家,其中省级6家、市级48家,建成率达86%。
2、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培养12名省级妇幼健康重点人才和青年人才,14名市级妇幼健康重点人才和青年人才,建立2个省级、6个市级妇幼健康重点学科,5个省级、2个市级妇幼健康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开展11个省级、9个市级妇幼健康科研课题研究、确认引进39项省级、9项市级新技术。全市建成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1个,国家级、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各1个,建成16个省市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实现区域全覆盖。
3、妇幼健康服务内涵不断深化。持续开展妇幼健康管理提升年工作,不断夯实妇幼健康基础工作,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早孕建卡率、产后访视率、新生儿访视率及艾梅乙母婴阻断率等短板指标显著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指标持续保持在高位水平。“两癌”筛查项目质量不断提升,建成全国首家市级人工智能宫颈癌防治技术中心,联合扶贫办对建档立卡户全面开展筛查,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女职工生殖健康和“两癌”筛查三年行动,联合市妇联、妇儿工委办开展“两癌”患者救助工作,“两癌”重复筛查率稳步降低,筛查阳性率持续升高,筛查覆盖面越来越广。率先采用人工智能+HPV联合筛查法,大幅提高检查准确率。儿童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现在园儿童视力筛查及档案建立全覆盖;规范开展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
4、妇幼健康指标持续改善。以“健康宝贝”“健康妈妈”“健康生殖”为抓手,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快速发展。2018年,启动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健康宝贝”工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三年来,累计为群众减免费用达2766余万元,共有88名21-三体、18-三体及染色体异常、623名结构异常、25名遗传代谢病、83名听力障碍、101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被及时确诊并干预,为社会和家庭节约抚育、救治等费用估算超2亿元。“以关爱母婴安全、促进家庭幸福为目标,启动实施“健康妈妈”工程,建立覆盖全市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网络,采取“分片包干、包干到户”的管理政策,畅通绿色通道,完善急救流程,强化质控管理,加强培训督导,建立约谈通报机制,孕产妇死亡率由2017年的15.08/10万下降至2020年的5.51/10万,降幅达63.46%;婴儿死亡率由2018年的3.28‰下降到2020年的2.81‰,降幅14.3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8年的5.07‰下降到2020年的4.35‰,降幅14.2%。为促进全生命周期生殖健康,市卫健委联合教育、团委、妇联启动实施“健康生殖”工程七彩行动(2019-2025年),围绕人一生中七个重要时期的生殖健康需求,开展七项行动。成立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专业委员会,建立“七色鹿”公益专家团队,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树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理念,围绕人生七个关键时期全方位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与此同时,受诸多因素制约,我市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还面临着困难和问题,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的妇幼健康服务需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体配置不足,县级还未全部建成兼具临床和保健职能的标准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专科学科总体薄弱,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基层妇幼保健专业人才比较匮乏。长期制约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投入不足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我市妇幼健康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关注和重视妇女儿童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列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安排,为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我市积极推进健康连云港建设,为妇幼健康事业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注入了动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健康策略,人民群众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为我们更大力度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推动保健与临床融合发展营造了环境,创造了条件。
进入新时代,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对优生优育服务和母婴安全保障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呈现高质量、多层次、个性化特点,女性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心理健康问题备受关注;儿童营养性疾病、儿童眼健康、行为发育等问题日益凸显;诸如“月子会所”“催乳师”等群众需求催生的新业态蓬勃发展对行业规范及监管带来新的难题,需要我们因势而变,顺势而为,及时调整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能力,拓展服务,强化监管,不断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聚焦为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妇幼健康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服务监管,为妇女儿童提供全过程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持续增强全市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主导,健全服务体系。
落实政府对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维护妇幼健康服务的公益性质,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独立建制和标准化建设。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东海县、灌云县建成二级标准化妇幼保健院,赣榆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投入使用,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2. 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业务部门改革优化,提供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促进服务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完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功能,强化妇女儿童健康全程管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减少疾病发生。
3. 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服务效能。
聚焦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需求和主要健康问题,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涵,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需要,持续保障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核心指标稳中有降,持续解决儿童近视、肥胖、孤独症等突出问题。
4. 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协调发展。
改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激发发展活力。统筹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强妇幼专科联盟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服务要素上下流动、优质资源下沉,促进妇幼健康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三)主要发展目标
到2025年,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定提高,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全省前列。
1.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10万、4‰、5‰以下。
2. 以县(区)为单位,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
3. 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涉农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成率达100%。
4. 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80%。
5. 至少1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
6. 孕产妇和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0%、9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8%以上。
7. 孕产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98%以上,确诊病例干预率均达100%。
8. 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60%以上。
9. 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低于2%,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低于15/10万。
10.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和随访服务率达到90%以上,减少非意愿妊娠,控制出生人流比。
11. 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妇女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
12. 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5%和1%以下。
13.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达到98%以上,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1. 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所转院”建设,“十四五”期末,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均完成新建妇保院任务,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灌南县建成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市、县妇幼保健机构紧密型医联体、妇幼保健机构与综合(专科)医院专科联盟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2. 强化医疗机构妇幼专科建设。顺应优生优育政策调整,优化医疗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资源配置,建设高品质、普惠型产科床位,改善产科服务条件。推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科学整合区域内产科、新生儿科服务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妇幼中医药科室发展,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预防保健和康复中的作用,十四五”期末,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比例达到100%,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明显提高,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立精神专科,提供精神心理服务,促进妇女儿童心理健康。
3. 加强基层妇幼健康门诊建设。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项目任务为抓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设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每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各配备3名从事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的医护人员。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达标建设,以省、市级示范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创建为抓手,推动基层服务阵地建设,重点解决各地创建工作不平衡问题,实现市级示范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的目标,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家省级示范规范化门诊、建成2家市级示范规范化门诊。对已获评省、市级示范机构开展“回头看”,通过提高创建覆盖面、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示范创建质量,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连云港市内的妇幼健康区域协同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生育全程服务管理。
1. 加强孕产期服务管理。实施“健康妈妈工程”提升行动,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生育保健知识宣传,开展再生育咨询评估,指导妇女科学备孕、适龄怀孕。开展辖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落实医疗机构孕情报告责任,提高早孕建册率达到90%以上。严格妊娠风险筛查和动态评估分级,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 24 项制度和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制度,落实专人专案管理。规范产前检查和产后康复服务,提高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服务质量。
2. 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助产机构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多学科联合救治响应机制,畅通绿色通道,提升救治能力。不断完善省、市、县(区)三级危机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健全救治中心与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和血站等高效联动机制,强化早期识别、危急重症转/会诊、救治、用血等各环节的无缝衔接。落实逐级死亡个案和危急重症病例评审制度,完善对严重影响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因素的干预措施,保障母婴安全。
3. 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以消除为目标,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建立感染孕产妇和儿童定点医疗机构闭环管理制度,规范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和干预,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 95%以上。将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为其规范提供药物治疗、动态监测和随访追踪服务。组织开展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个案病例评审,细化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级开展质量控制,提高预防工作效果,“十四五”期末,全市实现母婴传播消除目标。
(三)着力提升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水平。
1. 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健康生殖工程”七彩行动,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生殖健康服务,保护生育能力。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设置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对生殖健康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完善生殖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积极推广避孕节育新方法、新技术,提高避孕节育服务的可及性,强化男女两性共同承担避孕节育责任意识。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控制出生人流比。规范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关爱服务,保护妇女生育能力。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指导妇女选择科学的分娩和喂养方式,合理控制剖宫产率。
2. 加强“两癌”综合防治。加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控知识宣传,目标人群知晓率达 80%以上。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将城镇未就业、灵活就业女性纳入检查范围,推动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体检中增加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宫颈癌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以 9-15 周岁在校女学生为重点,推广接种 HPV 疫苗,试点推行 HPV 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在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中的运用。促进连云港市宫颈乳腺病防治中心和全市宫颈乳腺病防治联盟加速发展,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培训基地建设和检查项目质量控制,提升检查质量和水平。强化检查与后续诊断、治疗、随访服务相衔接,提高早诊早治率。
3. 提升妇女健康素养水平。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围绕女性青春期、更年期等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需求,加强相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相关保健特色服务,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心理方面的专业指导、干预、检测和评估服务。开展市级盆底康复技术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推广盆底康复适宜技术。支持在基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搭建心理服务平台,为有需要妇女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对妇女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性疾病的筛查和处置能力,进一步促进妇女心理健康。
(四)进一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1.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减少环境危险因素对健康孕育的影响。认真贯彻《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扎实做好“健康宝贝工程”“七免”服务,完善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各县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合格的产前筛查机构,提供产前超声排畸筛查等服务项目,便于群众就近就医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适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提高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水平,扩大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降低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促进母胎医学发展,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大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力度。
2.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倡导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加强0—3岁儿童系统管理。建立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女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等多学科协调工作模式,开展胎儿期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评估、营养及喂养指导、心理行为指导和高危儿管理,促进儿童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十四五”期间,至少建成1家县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进一步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和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一步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家庭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在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孕产妇、儿童营养门诊,建立儿童营养学疾病转会诊网络,促进儿童健康生长发育;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普及 6 月龄以上儿童辅食添加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3.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扎实开展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0-3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 95%以上,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 98%以上。推进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 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覆盖率达到 98%以上。完善 0-3 岁儿童健康体检眼健康档案,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儿童眼保健专科建设与视光师培养,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对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引导师生正确掌握爱眼、护眼知识,提高儿童眼健康水平。
4. 加强儿童疫苗接种和疾病防治工作。逐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疫苗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强化儿童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推广早筛、早诊、早干预的儿童疾病防治和综合管理的适宜技术。加强儿童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加强儿童口腔保健,特别是3-5岁儿童乳牙涂氟防龋,儿童乳牙早失干预。规范儿科诊疗行为,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加强儿童药物安全管理,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加强中西医协作,推广中医儿科适宜技术。
(五)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和信息化支撑。
1.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出台文件加大省、市级妇幼健康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市花果山“科教强医”工程项目、市花果山卫生攀峰计划妇幼项目和市妇幼健康科研项目培养力度,加强梯队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和后备人才储备。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产科、助产,儿童医学、宫颈病和乳腺病等专业型人才的培养使用。继续开展妇幼健康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评审,举办妇幼健康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成立科研指导中心,对科研项目进行针对性指导,切实提高科研能力,确保科研质量。以出生缺陷防治、生殖健康、产后康复、儿童早期发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宫颈癌防控等为试点,开展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全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强化岗位练兵。
2.加强信息系统本地化升级改造。在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基础上开展本地化升级改造,集成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实现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在移动终端的互动使用,做好妇幼健康知识宣教、公共卫生政策宣传、妇幼群体健康状况自我记录、健康档案电子化等。拓展妇幼健康应用,建设“健康宝贝工程”模块,实现“健康宝贝工程”电子券的线上申领、发放、使用、管理和结算,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3.强化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应用。积极适应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线上考核、个案信息录入、统计报表生成、项目监管等工作。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录入质效,确保各类服务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强化加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手术、产妇分娩等数据对接上传质量。推动“两癌”转诊机构和治疗机构检查治疗结果和省妇幼信息平台的对接上传。建立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数据线上质控。
4.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医疗机构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信息系统,使用权限管理,启用系统登录双重验证,建立个案信息导出预警监测机制,强化妇幼信息安全督查和通报处置,提高妇幼信息风险防范能力。
(六)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综合管理效能。
1.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管理现代化。以推行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为抓手,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进一步优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组建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实现保健与临床的深度融合。
2.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管。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培训,指导各地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机构和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导,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依法公开我市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机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妇幼健康宣传教育。实施妇幼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等场所持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支持和鼓励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妇女儿童及所在家庭树立正确健康观和自我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掌握孕育健康新生命、保障母婴安全、科学养育儿童、预防儿童疾病、促进生殖健康、关爱心理健康、“两癌”防治等知识和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和自我保健意识,预防和控制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
4.宣传弘扬妇幼健康文化。加强具有行业特色、地域特点的妇幼健康文化建设,充分运用重要节点主题宣传等形式,办好妇幼健康节等大型公益活动,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交流传播先进经验,凝聚弘扬妇幼健康行业正能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发展妇幼健康事业,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幼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组织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有利于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规划确定目标全面落实。
(二)落实政策配套。落实政府对妇幼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重点在妇幼保健机构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完善服务价格、薪酬分配等激励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使服务收费价格充分体现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劳务价值。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激发机构运行活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强化监测评估。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本规划各项指标任务的实施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和定性评价体系,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及时准确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规划的督促检查工作,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统计,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