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广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政办秘〔2021〕30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
召 集 人:江晓华 市政府
副召集人:杨 勇 市政府办公室
邱秀敏 市卫健委
邢超平 市市场监管局
程 亮 市医保局
周燕燕 市医保局
成 员:陈绍国 市委宣传部
黄 晓 市委网信办
王宗武 市委老干局
廖雪萌 市公安局
杨前成 市民政局
刘 亮 市司法局
刘为龙 市财政局
曹广云 市人社局
陈希胜 市卫健委
卢祖洪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陈 蕾 市审计局
赵 涛 市市场监管局
李大庆 市医保局
程高富 市扶贫办
杨家明 市税务局
刘 燕 市残联综合服务中心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医保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燕燕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具体联络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二)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三)听取各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通报欺诈骗保案件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情况。
(五)促进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六)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医保领域政策宣传。
(二)市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控。
(三)市委老干局。负责加强与市医保局信息对接,协助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市医保局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处理;对市医保局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检查要提前介入;及时向市医保局提供户籍注销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五)市民政局。负责加强与市医保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相关民政对象信息,协助做好民政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六)市司法局。负责加强与市医保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协同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
(七)市财政局。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审核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对单位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八)市人社局。负责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协助做好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九)市卫健委。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违规情况,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加强与市医保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相关优抚对象信息。协助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市审计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医保基金进行审计。
(十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监管,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药品进货渠道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购药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十三)市医保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牵头组织联审互查、交叉检查;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于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市扶贫办。负责加强与市医保局信息对接,协助做好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十五)市税务局。负责依法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征收管理,及时与市医保局对接征缴信息。
(十六)市残联。负责加强与市医保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残疾人员信息,协助做好残疾人员医疗保障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者以通讯等形式沟通有关情况。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也可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日常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将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在全市基金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