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0年贵港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贵港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0年贵港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中医药局的决策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港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健康贵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做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中医药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加强公立中医类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优良传统,着力打造清风正气。
二、全面贯彻实施自治区《意见》,推进系列规划落实
2.全面推进自治区《意见》贯彻实施。抓好《意见》学习。组织抓好自治区《意见》和全区中医药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和典型经验宣传。出台贵港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贵港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中医药工作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全面推进《贵港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贵港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等规划的贯彻落实。做好“十三五”全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编制贵港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持续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
4.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认真落实《贵港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中医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以三级中医类医院为龙头,以中医优势病种为纽带,建立若干覆盖三、二级医院与社区的中医优势病种专科专病联盟。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县中医医院工作。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下沉基层牵头或参加签约团队。
5.纵深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深化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广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推动中医医院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全面开展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启动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强化中医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及动态监管,促进中医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6.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推动落实“一般中医诊疗服务继续采取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政策,遴选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并合理确定支付标准,推动发布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推进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和推广使用简便验廉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
四、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7.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重点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和健康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县级中医医院按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加强建设。加快推进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和平南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作,推进桂平市中医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加强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深入实施《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到贵港投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做大做强,推动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8.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继续探索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规范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以提升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能力与水平为核心,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自治区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中医临床质量控制中心,巩固和发展一批中医重点专科。巩固加强中医外治法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民间中医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筛选和转化应用。
9.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市、县中医康复示范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中医康复的核心作用。
10.促进中西医协同。加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继续开展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提升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新冠肺炎、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11.打造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版。打造中医治未病示范点,推进中医健康管理体系建设,探索科学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强化治未病科与临床科室协同与服务模式创新,完善医疗机构治未病工作机制。
五、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2.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深化中医药融入基层卫生服务,推进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服务,强化重点人群、重点慢性疾病中西医融合健康管理服务。大力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项目,培养基层中医临床骨干。实施中医药信息化工程。加强中医类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医类医院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加快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数据接入量及覆盖率。
六、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13.抓好医疗机构中药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和中药合理使用,落实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推动中医院加快开展传统工艺配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
14.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鼓励有条件的中药企业创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推动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和“桂十味”中药材遴选工作。
15.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融合发展。推动贵港达明医院老年人养护中心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更多机构创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进我市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16.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融合发展。加强荷美覃塘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推动更多旅游景点创建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助力我市大健康旅游产业发展。
七、强化中医药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17.推进中医药学科建设。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为基础,加强中医学科特别是二级学科的建设,争创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提升学科水平和能力。
18.加强中医药各层次人才培养。遴选培养广西名老中医后备人选,挖掘整理提升学术思想,扩大学术影响力。开展贵港市名老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中期考核。继续加强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以及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中医药创新、中医护理、西学中、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等骨干人才培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项目管理。继续抓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
19.加强中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桂平市中医医院中医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强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积极参与中医、中医全科带教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八、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20.继续开展对中医药壮瑶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医药经典名方研究,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成果转化能力建设试点,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鼓励申报自筹经费科研课题。
九、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
21.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名医名方名药系列品牌宣传;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我市中医医疗机构创建全区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等活动。
22. 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继续推动各医疗机构与区内外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和产业的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和项目管理
23.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核心的公立中医类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强化中医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及动态监管。提高中药药事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管。
24.强化中医药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的中医医疗广告行为。强化对备案制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配合有关部门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配合完善中医药监督执法信息平台。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中药饮片使用管理、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
25.提高基层监督队伍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等方式方法,加强基层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26.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申请、项目实施、中期评估及终末评估等工作流程开展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中医项目督查,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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