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卫生健康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意识,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理论武装。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内容。
(二)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落实。印发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组会研究部署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2022年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两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三)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强化法治素养用人导向,要求市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明确述法主体、述法内容、述法形式、考核评议和成果运用。
二、认真履行政府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依法履行卫生健康领域政府职能。
1.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就医。落实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和省行政备案事项目录,按要求编制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梳理出行政备案事项7项;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氛围;强化事后监管,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加强事后监管,持续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推出了便民就医小程序“保康通”,一“码”通行、一“站”结算、一“网”融合,极大地提升了居民医疗服务的便捷性。按市政府要求下放权力,将“医疗机构校验”等5项政务服务事项监管权限赋予高新区。
2.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印发了《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内部运行、考核、评估、监督及动态调整等机制。目前正在进行重新修改,拟增加行政许可1项,行政备案7项。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印发《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卫生集团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18个县(市、区)全部挂牌成立医疗卫生集团;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23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任务落实,遴选易县医院参加了2022年全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争创,唐县被授予“2020—2021年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称号;圆满完成省级医改考核工作,保定市被评为“2021年度医改工作先进市”,易县、唐县被评为“2021年度医改工作先进县;深入学习推广三明经验,印发《保定市学习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4.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依法科学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加大防控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和调查摸排处置;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确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为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并作为方舱医院托管医院,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医疗救治梯队;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坚守院感防控底线,深入开展院感防控排查整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推进健康领域立法工作。我委负责起草《保定市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促进条例》工作。经过充分、认真调研准备,结合我市实际,并借鉴先进地区立法经验,起草阶段已完成,待条件成熟时提请人大研究审定。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在OA办公系统添加“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专栏,作为公文制发时审批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严把文件出台关。按要求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委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组织对唐山市政府和卫健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并报送审查报告。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印发《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处室职责和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把握重大行政决策标准,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官网设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和34件处罚案件进行了事前和事后公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依法使用执法记录仪,落实好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落实兼职审核员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法制审核,重点审核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执法程序等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卫生行政处罚结案案件34件,罚没总额41万元。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名工作人员获得了公职律师资格。招录本科以上学历(含研究生6名)各专业领域人员23名,其中取得法律资格职业证书3人,执法力量得到显著增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委常年与河北保师律师事务所签定法律顾问合同,把关涉法事务处理。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各类行政合同20余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余条,构建了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2年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已审结并胜诉;落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统一由市行政复议机构受理。
3.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做好投诉管理和信访接待相关工作。制发了《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风险隐患防控工作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工作方案》,做到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
4.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成立了市卫健委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保定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制发了《关于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险,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新机制,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采取线上线下、平面与立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展板、电子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健康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努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5月份,组织参加省卫健委法律法规线上培训。9月份,邀请河北省医科大学教授进行了《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进行了线上培训。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法》《医师法》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者自身普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载体有待丰富,普法与执法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法治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三是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案卷还存在事实调查不清,证据对违法事实支撑力度不足,法律文书不规范等。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保定场景贡献卫健力量。
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