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决定新布局一批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大局,对接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结合我省医学优势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卫生健康科技投入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加强内涵建设,引领医学学科创新发展方向,大幅提升临床诊疗水平,为健康中原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创新,注重特色。坚持创新引领,着力培植特色,构建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的医学学科建设体系。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建设水平,为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及临床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和动力。
(二)择优遴选,自主建设。尊重医学学科建设依托单位的主体地位,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学科外,由各相关单位依据自身基本条件、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和特色方向,自主择优遴选重点建设的学科。
(三)优化布局,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布局河南省医学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围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行业需求,在省重点学科基础上重塑升级若干个一流学科,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医学学科高峰。
三、申报范围
全省医疗卫生单位中发展突出的三级学科或其他优势特色学科,学科的界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附件1)。
四、布局数量和层次
“十四五”期间拟布局200个医学重点学科。省医学重点学科是指学科整体实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经建设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根据重点学科申报情况,充分考虑地区和单位分布,对单位高度重视,有发展潜力、暂时达不到重点学科标准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作为培育学科进行培养,建设单位与我委签订共建协议,进行联合共建,在建设周期内达到标准的可以授牌为省医学重点学科,达不到标准的自行终止培育。
五、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原则。
1.以三级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为基础申报。
2.学科队伍稳定,建设期间新增或减少人员,需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3.技术特色明显、具备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4.原则上面向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有条件的地市级单位也可申报。
5.已经是国家重点专科、省重点专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医学重点学科申报条件。
1.三级以上医院、省辖市级以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2.具有3~5个明确的学科发展方向,并有与之相对应的标志性医疗卫生技术,可达国内先进水平。
3.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团队。申报学科人员的学历结构中硕士(含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应占50%以上;具有良好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4.已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重大科研项目5项或者取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绩显著。
5.近3年至少发表SCI、EI收录科研论文或中华系列杂志科研论文10篇。
6.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科研诚信良好,应为博士或硕士生(含住培、专培)导师,正高职称,年龄在55岁(含)以下,在省级学术团体任副主委(含)以上学术职务。
7.学科平台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有较强的支撑相关学科的能力。
8.承担教学任务,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或者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9.有健全的学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10.上一轮通过评审验收的省医学培育学科优先,未通过的不得申报。
(三)学科申报程序
各申报学科根据学科情况填写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学科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21年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科依托单位集中上报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
六、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者进入评审程序。
(二)材料评审。成立专家组,由各学科领域专家和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按照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对申报学科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考查。
(三)答辩评审。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医学重点学科主要从学科的医疗水平、科研能力、学科梯队及学科带头人等综合发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注重学科发展基础、发展潜能及对本领域的带动作用。专家组现场打分做出评价,评审结果提交省卫生健康委。
(四)立项发文。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经省卫健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列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由省卫生健康委下发批准文件。
七、建设管理
(一)以《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作为重点学科建设、管理与评估的依据。对入选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的,将在计划立项等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支持学科人才培养。
(二)列入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建设计划的学科要制定详细的学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送《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建设任务书》。
(三)学科所在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并对重点(培育)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2月20日。
(二)材料报送地点: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三)联系人:刘远丽 刘桂萍
联系电话:0371-85961396
电子邮箱:wstkjc1515@126.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2.2021年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申报表
3.2021年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