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琼工信消费〔2018〕360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7年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海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的通知》(琼府办〔2013〕18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琼财企〔2014〕38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一)注册地在海南省区域内的医药生产企业。
(二)重点支持品种创新,仿制药研发和引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大品种培育,市场开拓、营销结算在海南以及重大项目招商等方向。
二、支持方式
2017年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委托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开展股权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一)股权投资原则
1. 公开公正。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项目筛选过程公开、公正。
2. 市场化运作。授权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3. 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决策。按市场化估值进行股权投资,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决策。
4. 适时退出。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或约定投资条件时退出(具体退出条件和方法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协议时商定)。
(二)股权投资基本流程
采用“常年申报、专项评审”的方式,按照相应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投资,一般投资流程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初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下达计划、投资实施。
1. 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本通知要求,直接向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提出股权投资筛选原则和意见,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筛选,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与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方案谈判,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一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按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和专家库。投决会作为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决策机构,对提交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进行评审表决。
4. 投决会审核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审核结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拨付到被投资企业,实施日常股权管理。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企业、团队请向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申报,申报方式如下:
填写“海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申报材料接收邮箱hnfund@hn-finance.cn,并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邮箱xfp708@hainan.gov.cn。同时纸质版及企业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送至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接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23层;
联系人:吴小莉,咨询电话:0898-68537555。
本通知可在省工信厅网站(http://iitb.hainan.gov.cn/)查看和下载。
附件:海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 南 省 财 政 厅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省工信厅 冯曦,电话:65354931;省财政厅梁挺杰,电话:6853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