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医保〔2022〕18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