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各县区医保分局,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为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按照省审改办、省数字办《关于印发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闽审改办〔2020〕10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4号)以及市审改办、市数字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莆审改办〔2021〕3号)等文件要求,借鉴学习省内外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制度上为参保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推进“就医一件事”改革工作,让“就医一件事”办理做到“最多跑一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烦等问题,减轻看病压力,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实施范围
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94-96号个人一件事窗口设置“就医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综合窗口。服务综合窗口受理涉及医保部门5个联办事项,申请人可选择按套餐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等就医报销事项的套餐服务,实现医保就医事项统一受理、“一件事”一站式服务。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办理情况逐步推广至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件事”服务窗口对外运作。
三、工作流程
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集成服务”原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就医一件事”综合窗口负责统一收件和流转申请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全程代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受理阶段。申请人到综合窗口一次性填写提交《就医“一件事”申请表》,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承诺单》,进入审批流程;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清单。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张表格,一套材料,就能同时办理多项业务,极大简化了就医“一件事”办理程序。
(二)审查阶段。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的就医“一件事”申请表等材料时当场进行审查,申请人申请办理事项类型为即办件的,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审查予以现场办结;申请办理事项类型属于承诺件的,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当天内将申请材料共享流转给市医保局窗口具体经办人,市医保局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收到的表格和申请材料,在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通过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反馈受理结果,办理结果由综合窗口统一回复,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
(三)办结阶段。综合窗口在收到医保部门移交的办理结果后当天内通知申请人办结情况。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相关事项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涉及的送达回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受理人员统一专用章后移交给相对应的部门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指定专人负责。市医保中心要高度重视“套餐式集成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受理窗口,负责协调和解决“就医一件事”综合窗口协同办件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及时收集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就医一件事”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附件:1.就医“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表
2.就医“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办理流程图
3.就医“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办事指南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