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繁昌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昌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
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实现区、镇、村(社区)全覆盖,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芜市〔2021〕16 号)《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芜湖市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芜医保〔2022〕17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服务扁平化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区、镇、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下放相关医保服务事项,做到镇、村(社区)医保服务“有分管领导、有负责机构、有工作人员、有经办窗口、有系统设备、有统一标识、有服务清单、有工作制度”,推动医保服务端口前置、关口前移,有效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聚焦省、市医保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标准,落实
“八有”要求,突出经办暖心化、镇村一体化、场所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四化”协同,大力推进区、镇、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努力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区级经办暖心化
围绕打造“暖心医保”,加强区医保窗口经办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要求、礼仪规范等培训,优化完善“进一扇门、取一个号、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一次办好”的医保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积极倡导“我微笑、我倾听、我服务、您别急、慢慢说、满意回”十八字服务理念,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领导带班制等制度,努力实现医保服务“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材料最简、时间最短”。全面推行窗口服务“好差评”制度,设置党员先锋模范岗,接受办事群众即时评价和监督,大力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作风转变。(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二)镇村服务一体化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基层医保服务机构、人员,推动医保服务镇、村(社区)全覆盖。各镇政府(含繁昌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医保并负责本辖区医疗保障基层服务工作,明确1个专门部门承担医保职能事项,配备专门医保服务人员。各村(社区)要明确1名专(兼)职医保服务人员,人员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基层医保服务一体化网络,明确专门机构、人员负责医保服务事项,努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三)经办场所标准化
对标《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试行)》,进一步优化区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设置,完善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着力营造亲民、便民的优良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村(社区)要依托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相对独立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配备计算机、高拍仪等设备,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必要的医保标识,制作展示相关医保政策材料,打造统一规范的医保便民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区医保部门加强对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场所设置指导,做好医保经办信息平台延伸到镇、村(社区)保障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对镇、村(社区)医保经办窗口配备相关设备及标识等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四)医保服务规范化
坚持便民利民、能放则放,建立完善镇、村(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清单,结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确定17个下沉服务事项(见附件2),规范明确基层医保服务职责职能。(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梳理细化下沉服务事项办理规程,规范受理材料、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办理环节和手续,切实做到基层服务便捷、高效。(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大力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加强对镇、村(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医保政策、经办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均能较好承接医保下沉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各镇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集中创建时间自3月20日至6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制定印发我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医保经办服务下沉事项清单,规范拟定经办服务流程。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启动示范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5月31日)。加大日常调度力度,按方案要求完善经办体系、规范经办场所、细化下沉清单、加强人员培训,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推动基层医保经办“八有”要求、“四化”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事项下放、服务提升、群众满意。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分析扁平化管理短板不足,进一步优化提升区、镇、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按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做好示范创建验收迎检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繁昌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医保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作为服务民生的重大举措,专题研究部署,抓好具体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政府作为构建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制定各自工作方案,优化整合资源,落实服务机构、人员、场所等,切实承接好下沉服务事项。区卫建、民政、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镇、村(社区)落实好相关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支持、指导。区医保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大协调、指导、培训力度,确保全区医保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宣传册、电视台、互联网、自媒体、“村村通”广播、报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建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重要意义、事项清单、办理流程等,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亮点及典型经验,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氛围,让惠民举措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附件:1.繁昌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繁昌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事项清单
附件1
繁昌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
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方翔翔 区政府办公室
赵书兵 区医保局
成 员:孙春景 区卫生健康委
李卫东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王文刚 区医保局
温祖润 繁阳镇
朱昌平 荻港镇
李国芳 孙村镇
王泽球 平铺镇
汤向东 新港镇
万邦行 峨山镇
郝 建 繁昌经开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由王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繁昌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扁平化管理事项清单
序号 |
经办事项 |
镇级 |
村(社区) |
基层医疗机构 |
1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2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3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4 |
门诊费用报销 |
受理 |
受理 |
受理、审核、办结 |
5 |
住院费用报销 |
受理 |
受理 |
受理、审核、办结 |
6 |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
受理 |
—— |
—— |
7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受理 |
受理 |
—— |
8 |
个人医疗账户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9 |
门诊住院待遇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10 |
中心报销待遇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11 |
医疗费用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12 |
生育登记备案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13 |
生育待遇支付信息查询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 |
14 |
出具医疗保险信息证明(荻港镇、孙村镇) |
受理、审核、办结 |
—— |
—— |
15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荻港镇、孙村镇) |
受理、审核、办结 |
—— |
—— |
16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荻港镇、孙村镇) |
受理、审核、办结 |
—— |
—— |
17 |
指导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
受理、审核、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