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 09- 30 | 浏览次数: | 来源: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 09- 30 | 来源: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全市公共卫生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调,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依据国家、省立法进程,适时制定修改公共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东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明确事件报告、疫情处置、物资储备、社会征用、社会组织和公共责任等事项,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建设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尽快建成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实现全行业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并与市域治理运行管理平台数据互联,逐步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有关资源信息的有效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监测和专业预警,全面提升重大传染病早期监测、提前预警、流行趋势预测、传染源追踪溯源、疫情研判与阻断、感染者病情预判与分类救治智能化决策支持的能力。完善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和信息直报系统,构建以哨点医院为单位的多病种综合监测网络和症状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2020年年底前,市、县区(市属开发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及时修订东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控规范,细化部门职责,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市县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体系建设。全面强化各级疾控机构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职能。优化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市疾控中心加挂预防医学研究所牌子,提高对区域重大疾病防控的应用性技术研究水平。县级疾控中心加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和指导评估。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能力。强化职业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2022年年底前,市疾控中心要配齐职业危害检测仪器,建成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具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乙级监测资质能力;以县为单位全覆盖环境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乡镇为单位全覆盖饮用水监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乡镇(街道)要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监测、疫情防控的“基层哨点”职能,2020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哨点诊室。将学校纳入防控重点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卫生健康补助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托各级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强化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到2022年,全市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4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能力。依托东营胜利医院建设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力争2021年年底前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级医院配备标准,力争2022年年底前市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配备标准。到2022年,东营胜利医院设立不少于50张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的床位,加强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树立全员、全程、全院防护理念,补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各县区加快推进县级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室建设,力争到2022年,全市传染病临床诊疗规模达到598张床位。加快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量2020年10月底前达到2万份以上。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县区要依托现有医疗资源或社会力量,尽快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予以解决,2021年实现精神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强儿童、妇产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应急保障能力,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加强中西医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强东营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到2022年,实现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县域全覆盖,政府举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
3.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完善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加强公共卫生专业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完善中医、精神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机制,配齐配强中医、精神卫生人才队伍。落实疾控机构编制标准,到2022年以县区为单位空编率不超过5%,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首席专家。完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公费医学生培养规模。 实施疾控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开展现场流行病学人才培养,用3年时间将县级疾控机构骨干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每个专业有2名以上技术骨干。充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各级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纳入本级预算保障,并在保障政策上予以倾斜。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疾控机构特点的薪酬机制,对各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绩效管理。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建立健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2020年年底前,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市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以县区政府储备为支撑,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并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在市级科技计划中,设立公共卫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采取揭榜制、专家组阁制等方式,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体系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保障任务落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整合协同、集约高效的原则,坚持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稳定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平。调整优化医疗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基层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深化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健康意识,促进健康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全民文明健康素养。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重大疫情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依法打击处理借机造谣滋事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