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2〕5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万载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黎俊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袁锦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辛远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秋生 县公安局政委
曾卫东 县市监局局长
成 员: 敖 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映娟 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周期荣 县工信局副局长
江永照 县司法局副局长
谢勇平 县商务局副科级干部
韩 梅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
李伟建 县市监局党委委员
王永东 县医保局副局长
李海泉 邮政万载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曾昭志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施 斌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县市监局,由县市监局党委委员李伟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协调部门间情报交流、数据共享、协调联动,指导、督办大案要案的办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