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发〔2015〕1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阿坝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
阿坝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健康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到2017年超过5%,到2020年达到7%左右,成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全面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实施优质医疗资源倍增计划,按规定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放开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配置规划限制。贯彻执行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等方面的同等对待政策。将社会办医纳入“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专科医院,支持民营医院发展,促使民营医疗机构在卫生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与其他类别医院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各县根据自身需要,在辖区范围内引导建立适当数量的民营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制度,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加强医疗服务的质量控制。力争到2017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分别占总量的8%、10%。(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着力构建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治疗室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康复科(室)、民族特色康复服务功能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康复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与区域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患者的分级诊疗机制,畅通上下级医疗机构及残疾人康复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渠道,建立急性期病人到大医院就诊,康复期病人回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诊疗的双向转诊机制。到2017年底,初步建成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民族医院特色康复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治疗室为主,以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民营医疗机构康复服务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州、县、乡、村四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坚持“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格局。各县以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为基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功能。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全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视诊、健康检查、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老年护理机构,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力争到2017年,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5%以上。(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促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积极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打造群体活动品牌。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以及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力争到2017年,70%以上的县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7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州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五)全面发展中医药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积极开展“治未病”和老年病研究工作,推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民族医专科医院,支持有资质的中医民族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大力发展中药产业,推进药材种植业及中药饮片加工产业的发展。加快发展中医药保健产业,大力推进藏医药、羌医药科技创新,积极研发一批藏医药、羌医药养生保健系列产品。力争到2017年,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50%的村卫生室具备较强中医药服务能力,二级以上中藏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现代中(藏)药产业。(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州商务局、州食品药监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六)积极打造生态健康养生旅游基地。积极研究通过健康养生旅游达到预防保健的方法和技术,构建健康养生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科学编制《阿坝州“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旅游规划体系,制定健康养生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健康养生旅游产业(包括水疗、食疗、药疗、动疗、生态疗、佛疗六方面)的发展,开发更多的健康养生旅游产品;大力支持汶川县“鹞子山养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生态旅游+养生保健”服务模式积极打造生态健康养生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州旅发委、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
(七)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服务。鼓励我州辖区内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全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到2017年,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政府金融办,各县人民政府)
(八)支持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推进全科医生服务。积极发展专业化的医学检验、检查、临床试验中心和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机构;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母婴照料等服务。力争到2017年,签约式全科医生服务模式覆盖40%的城镇社区。(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化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扩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尤其是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鼓励和引进城市大医院优秀人才和退休医生到县级医院执业。力争到2017年,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基本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人、注册护士达到2.0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1.2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计生委、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及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州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阿坝州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推进我州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严控医疗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简化对康复、老年病、儿童、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对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财政、土地和规划布局保障。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完善政府投资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纳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健康服务业发展用地要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扩大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城镇总体规划中要明确相关设施用地布局和用地比例,控制性详规中要明确不同健康服务用地性质、开发建设强度和四至范围,确保健康服务业用地落实。(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创新投融资引导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允许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健康服务业项目。建立健全由政府引导、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资金运行模式。(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州发展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五)落实税收价格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医药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对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加强对植(介)入类等高值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责任单位: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六)完善推进和监管机制。推动制订、修订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快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健康服务业监管,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评估各县、州直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各县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或专项行动计划,推动健康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商务局、州直相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附件:阿坝州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名单
附件
阿坝州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名单
组 长:杨绍林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卢晓军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树云 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余志容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李远康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周敬华 州委编办副主任
邓勤俭 州经信委副主任
王树全 州教育局副局长
宋 勇 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何 晅 州公安局副局长
孟 健 州民政局副局长
胡昌明 州财政局调研员
牟 刚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成建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志彬 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副局长
林 蓉 州商务局副局长
巴 桑 州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忠强 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孟 飞 州体育局副局长
李晓东 州统计局副局长
赫洛杰 州旅发委副主任
李 毅 州国资委副主任
曾玉泉 州食品药监局副局长
刘 宏 州工商局副局长
宋拉扎西 州质监局副局长
朱 俊 州外事台侨办副主任
何承明 州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侯 波 州国税局总会计师
蔡云耀 州地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州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卫生计生委,由王树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忠强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