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关于进一步明确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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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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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市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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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为延续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的慢性髓性白血病以及胃肠道间质瘤患者(以下简称“参保患者”)的用药保障政策,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9号)、《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32号)、《关于调整规范〈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部分药品名称等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33号)和《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34号),现就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包括格列卫、昕维和格尼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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