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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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于
资讯来源:苏州高新区发布
发布时间: 2022-03-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加强来(返)高新区人员管理。所有苏州市外来(返)高新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抵达高新区后于12小时内就近核酸采样检测。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高新区人员(行程卡带*),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跟踪健康监测;对除此之外的苏州市外来(返)高新区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健康监测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或出入公共场所。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减少跨地区人员流动,非必要不邀请、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人员来访。进口货物企业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人员疫苗接种、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防护及货物、环境消杀等要求。


三、暂时关闭影剧院、网吧、KTV、游艺厅、酒吧、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棋牌室、美容院、洗浴、足浴(疗)场所等密闭场所以及商超内部各类娱乐、体育项目,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


四、餐饮场所一律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和盒饭分餐服务。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游园、集市、广场舞等活动。


五、外卖、快递、投递等提倡无接触配送。外卖快递从业人员一律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每日一检”和健康申报。非必要不购买进口物品,谨慎从国内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区购买商品。在收取货物、邮件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必要消杀。


六、高新区居民“非必要不离开苏州”,切实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苏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苏州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苏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监制:云彬、丁瑞

主编:黄小梅

编辑:杜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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