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临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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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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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浦东企业政策在线 + 订阅账号
发布时间: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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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机构认定 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支持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企业继续加大研发投 入、增强创新活力,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规 范〔2021〕2 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机构认 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研
发创新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规范〔
2021〕2 号) 中申报对象基本条件、指标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1年8月 23日正式开展线
上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 2021年 9 月 24日。
(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需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 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服 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为:
https://p-lgxc.gov.cn
(三)
评审方式:申报事项经园区预审、科创中心初审 高科处复审等评审环节,需要专家评审的事项由我委邀请有 关专家线上评审。
(四)
公开公示:我委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 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事项计划,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
(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 研发创新机构认定申请报告;
(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 研发创新机构认定申请表;
(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 研发创新机构评价材料;
(五)
上一年度企业(新设立企业当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复印件。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临港新片区
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通过唯
一的
“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高新产业和科 技创新专项服务系统”自主申报项目。
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 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 申报企业、单位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委举报。
申报企业、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不诚信行为的,将 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 不得申报享受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
项目业务咨询:
68283725、6828103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17373034811、1994157401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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