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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关于“五类药品”无需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最新官方消息!
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通知。
此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为进一步做好零售药店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品实名登记、信息上报以及购药人员监测等工作,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关于售卖“五类药品”及购药人员监测工作的通知》。
旨在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