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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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告消防关于
资讯来源:南宁高新区发布
发布时间: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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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高新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符合《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主动进行申报,现将南宁高新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

二、申报要求对2022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确定为南宁高新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消失或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并经核准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界定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请高新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给予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对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

四、申报程序请根据《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请务必主动向南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交《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经受理核准后,将向符合标准的申报单位送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同时,严格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附件2),符合火灾高危标准的单位,要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及时上报。

五、特别提示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方便群众办事,可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申报工作。《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3),请符合标准的单位将《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填写完毕,并签字改章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报1215978214@qq.com邮箱。不明之处可与南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联系电话:3217479。

特此公告。


南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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