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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但是,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知识产权现状如何填报及审核呢?
通知来了!

一、地方科技部门要指导更名企业在“国网”中认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的自主知识产权现状”(以下简称“知识产权现状”)。企业须填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的所有知识产权的“授权项目名称”“授权号”及“权属发生变化情况”,并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二、企业在《申请书》中“权属发生变化情况”栏须按照以下表述规范填写:
(一)企业最后一次名称变更年度(截至年底,下同),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最后一次变更后名称),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最后一次变更后名称),且在有效期内”;
(二)企业最后一次名称变更年度,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原名称),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原名称),且在有效期内”;
(三)企业最后一次名称变更年度或之前,知识产权已失效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已失效”;
(四)企业最后一次名称变更年度或之前,知识产权已转让至其他单位(个人)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已转让至其他单位(个人)”。
三、地方科技部门要结合企业填写的“知识产权现状”、当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网等相关网站查询企业知识产权信息,逐项审核企业“知识产权现状”,无相关查询路径或查询不到结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确保企业填写完整、真实、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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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科匠、小科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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