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IPO
北交所的上市标准与新三板精选层条件保持一致,即四套“市值+财务”要求。
9月3日监管层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系列文件。《征求意见稿》明确,目前企业想要在北交所申请IPO,必须是新三板企业,而且是“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企业”,符合条件才能申请北交所IPO,发行条件等同于此前已经公布的“精选层公开发行条件”。也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标准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标准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标准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标准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北交所IPO上市,其过程跟A股的IPO完全一样,规范的要求也完全相同,需要经过四个过程:
第一阶段:财务顾问阶段,中介机构会按照IPO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各种财务和法律规范。
第二阶段:辅导阶段,企业需要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在当地证监局辅导备案,辅导时间在3-6个月之间。
第三阶段:保荐阶段,中介机构走访、制作底稿、准备申报材料、内核、申报反馈。
第四阶段:承销阶段并上市。因此,北交所IPO的时间分为四个阶段,前期整改准备+申报材料准备+在会审核+发行上市实践来看,前期整改比较费时间,如果碰到比较大的问题,可能整年度都会作废 。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北交所IPO在会审核时间为2个月,比其他版块的审核时间缩短一个月。
北交所IPO实行注册制,即北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时间上看,北交所审核两个月,证监会注册20个工作日,中介机构回复反馈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因此,从理论上计算,想要在北交所上市,从申报到上市的时间大概率在6-8个月之间。
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来自金融时报
9月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就《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首批三件基本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宣布,“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到首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仅用时3天,堪称“火速”
。
上述三件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经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近期,北交所还将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相关自律规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
北交所的基本业务规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
为履行证券交易所法定职责,按照《证券法》规定必备的上市、交易和会员管理三大规则,作为首批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构建了证券交易所的基本制度框架;
另一类是
落实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能所需要的相关规则,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上市规则》规定北交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
监管要求
,《交易规则》规定北交所的证券
交易制度
,《会员管理规则》规定北交所会员资格等
管理要求
。
《上市规则》由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自律监管和违规处理等四部分组成。
发行上市包括上市条件与程序、上市保荐与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主要与发行审核制度相衔接。北交所的上市标准与精选层条件保持一致,即四套“市值+财务”要求。
业内专家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这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从精选层运行一年多的情况来看,四套“市值+财务”条件与中小企业特点比较契合,在精选层现有66家公司中,上述4套标准均有覆盖。其中,以第一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公司有62家;标准二、标准四则更适合未盈利的一些民营中小企业后续进入北交所。整体来看,四套上市指标要求适应性较好。
二是制度明确了北交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目前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符合上述四套条件的公司数量较为充足,说明上市条件包容性较强。此外,考虑到市场还需要一个平稳过渡期,因此北交所上市条件延续了现在精选层条件保持不变。
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相比,共性方面,《上市规则》保持与沪深交易所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标准方面的总体一致性;特色方面,《上市规则》充分吸收了精选层前期实践经验,承袭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监管制度。
一是公司治理标准更加优化。《上市规则》吸收借鉴上市公司治理经验,增加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形;将资金占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紧盯“关键少数”;明确了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
二是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上市规则》细化了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建立了统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和报备制度,严防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三是停复牌管理更加严格。《上市规则》贯彻“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不得利用停牌替代信息保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
四是主体责任更加清晰。北交所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内的持续督导职责。北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这主要考虑到,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来源于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创新层公司,上市时通过了严格的准入审核,并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市场检验,与证券交易所的实践安排保持一致,不再实施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平稳过渡,在北交所开市初期,上市公司与主办券商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应继续执行,信息披露和日常业务仍按现行模式办理,本所将尽快明确后续衔接安排。
此外,《上市规则》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对于股权激励,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
《上市规则》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借鉴近期退市制度改革经验,在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包容中小企业天然存在的业绩易受外部影响等特点,避免市场“大进大出”;同时,坚决出清重大违法、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等极端情形的公司。
一是退市标准,即“谁应退”。《上市规则》明确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安排,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情形,构建了多元丰富的指标组合。其中,财务类强制退市考察期为2年,指标不交叉适用。
二是退市程序,即“怎么退”。《上市规则》规定了退市风险警示,作为强制退市的先导制度;明确强制退市由上市委员会审议,确保退市决定的严肃性和审慎性。
三是退市去向,即“退到哪”。北交所充分发挥与新三板市场一体发展的制度优势,对于退市公司,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鼓励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继续发展;存在重大违法等情形,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转入退市公司板块。
此外,北交所退市公司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与精选层交易制度相比,《交易规则》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内容没有变化。
一是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二是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三是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四是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五是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一是落实上位法的要求。《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会员管理规则,《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就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职责予以规范,授权证券交易所规定会员种类、资格及权利义务。
二是便于市场理解。在公司制下,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与会员制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要求总体一致。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看,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业务的证券公司使用“会员”的表述,便于接受和理解。
三是符合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的实践。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实施会员管理已有成熟经验,北交所《会员管理规则》予以了充分借鉴。
9月5日,工商注册信息
显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9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亿
元。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记者注意到,这里正是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地——金阳大厦。
天眼查显示,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是其唯一股东。
公司董事长徐明,也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隋强。此外,公司董事还有陈永民、李继尊、贾文勤、李永春、张梅、周贵华、王宗成、王丽。公司监事会主席为党小卉。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
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
根据证监会此前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架构方面,与沪深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交所将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将探索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从市场结构上看,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和北交所的建设、发展,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营”。
从管理体制上看,北交所采取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借鉴国际成熟交易所最佳实践,不断优化治理机制,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形成透明、高效、廉洁治理文化,为交易所多种形式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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