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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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通知关于的通知
资讯来源: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2-09-16
各位企业代表:

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宁知【2022】28号),为做好开发区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02

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知识产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南京市区域内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开发区内示范高校为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开发区示范企业为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此外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等多种渠道推荐。

(一)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

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30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上限19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上限11项。省局将从首届江苏专利奖的全省参评项目中遴选优秀专利项目,推荐参加中国第二十四届专利奖评选(省首届专利奖申报通知另行印发)。

(二)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5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上限为3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上限2项。市局会依据首届江苏专利奖的评审结果,在南京市获省知识产权局推荐资格以外的参评项目中,优先推荐排名靠前的3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以及2项外观设计,作为南京市局的推荐项目推荐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三)其他推荐渠道

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名额为2项,具体推荐项目由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在区内所属单位参评项目中择优遴选确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开发区内为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可自荐参评2项。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开发区内为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可自荐参评1项。

03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和市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及相关材料。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具体要求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通知文件),并用标签标注推荐院士姓名或者推荐单位名称,于2022年10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江宁开发区高新园科技发展部(将军大道37号丽宁科研楼23层2312室),由开发区高新园统一报送至市局。

04

奖励资金


根据《江宁开发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对于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专利项目,一次性奖励1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获得省级、市级专利奖的项目也会奖励一定资金。

05

咨询电话


联系人:潘 玲 52071239 ;王心锐 5207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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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潘玲

审稿:王  强 毛欣悦

审核:何震宁

发布:陈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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