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
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见附件1)。
2.主要内容
对上述企业2020年6月1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3.申领流程
第一步:企业对新吸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企业到高新区就业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就业服务窗口)对新吸纳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第二步:企业网上填报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烟台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公共就业服务”模块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
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主要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上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0万元。
3.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烟台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公共就业服务”模块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材料要求
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2020年1—5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2020年6—12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
申请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须准备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其他实际发放工资证明材料。
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实际发放工资证明材料一、工资对账单(1)对账单需带有对公银行公章(公章或电子章均可)。(2)对账单必须体现“工资”发放情况(详单打印注明“工资”字样或对公账号总单注明“工资”字样)。(3)对账单需注明对应月份。
二、其他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补贴人员领取工资签字确认表。
(2)银行转账记录(非对公账户工资对账单)需经办人员现场核实或企业提交截图等佐证材料
(3)微信、支付宝转账需经办人员现场查看手机核实,并留存图片截图等佐证
(4)现金发放的,需提供影像资料佐证,经办人员电话核实领取工资相关人员。
(5)以上证明材料需注明对应月份。
2、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相关证明材料(1)经营类企业,须提交加盖当地税务部门公章的营业收入证明。(2020年月份及对应2019年度平均值)(2)生产类企业(有实物产品产出的企业),须提交加盖电力、能源等公共服务单位公章的能源消耗证明。(2020年月份及对应2019年度平均值)
三、业务窗口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3、104、105窗口(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2.咨询电话:0535-6922093。
附件: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操作指南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操作指南
1.在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打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点击【单位登录】,点击对话框下方的【首次登录点此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使用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密码登录系统。
3.进入首页后,点击右上方的【公共就业】,在功能展示界面,找到功能【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点击【办理】按钮,打开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其中【查询】按钮是用于查询补贴申报后的审核进度。
4.打开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后,按照界面显示的内容维护基本信息,红色星花为必填项。
注意:
(1)补贴本年度最多申请6次。
(2)补贴每个单位、每个补贴年月只能申请一次,比如2020年7月份的补贴申请通过,那么2020年7月的补贴不能再申请;如果2020年7月的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可以继续申请2020年7月的补贴。
(3)企业所属区划,选择了哪个区,就会推送到哪个区的人社部门审核。
5.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才可以录入补贴人员信息。
(1)补贴类型选择【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
(2)补贴类型选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如果【增加企业在职职工】中展示的人员花名册中没有要添加的人员,可以使用【增加人员】添加人员。
6.导出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补贴人员信息添加完成且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导出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打印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打印后请仔细阅读《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7.上传事项材料
事项材料中,必须项为“是”的,必须上传附件。其中“外贸行业上传上年度外贸业务证明”是外贸行业必须上传的附件,其他行业不需要上传。
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不能上传EXCEL文件。
8.申报补贴
上述事项维护好且检查无误后,点击【申报补贴】按钮完成申请。申请以后可依次进入【公共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查询】查询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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