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交易|丽珠医药和同源康达成1.37亿元新药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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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药协议新药丽珠
资讯来源:医药合作投融资联盟
发布时间: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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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源康医药”)签署了《专利转让及技术独占许可协议》,根据协议,同源康医药同意授予丽珠医药就 TY2136b 项目(一种 ROS1/NTRK/ALK 多激酶小分子抑制剂)及其相关专利在中国地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独家开发及商业化权利。

根据本协议约定,丽珠医药应根据许可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支付相应的临床前研发费,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整,超出的部分由同源康医药自行承担。 

本协议生效后,本公司应先向同源康医药支付首付款人民币800万元。丽珠医药在许可项目完成 GLP 毒理研究、获得 NMPA IND 备案默许、完成首个 I 期临床第一例患者入组、完成首个 II 期临床第一例患者入组、完成首个 III期临床第一例患者入组、首个适应症取得 NMPA 批准上市及每新增一个适应症取得批准上市等阶段应向同源康医药支付相应的里程碑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9亿元。丽珠用于应向同源康医药支付不低于净销售额 6%的浮动型销售提成,销售提成的支付直至许可项目产品专利权到期日或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首次上市销售起 12 年孰早者为止。如果任何第三方在许可区域内推出仿制药,则应减少销售提成。

本次合作进一步拓展了丽珠医药在抗肿瘤领域产品的研发管线布局,符合丽珠医药中长期创新药发展的战略目标。通过合作,有利于共同发挥双方的研发优势及丽珠医药在许可区域内成熟的商业化运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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