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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人 |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事实 | 行政裁决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裁决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 注 |
1 | 宁知(2019)纠字5号 | “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ZL00818966.8)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 | 杨洁 | 被请求人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许诺销售侵犯请求人专利权的产品。 | 侵犯请求人的涉案发明专利权。《专利法》第六十条 | 责令被请求人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停止许诺销售侵犯“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ZL00818966.8)发明专利的产品。 | |
2 | 宁知(2019)纠字6号 | “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ZL00818966.8)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 南京生命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杨洁 | 被请求人南京生命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许诺销售侵犯请求人专利权的产品。 | 侵犯请求人的涉案发明专利权。《专利法》第六十条 | 责令被请求人南京生命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许诺销售侵犯“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ZL00818966.8)发明专利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