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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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的通知关于
资讯来源:青岛高新
发布时间: 2022-06-02





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将高新区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通知如下:

在高新区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按照高新区现行招生办法办理。本政策自2022年6月2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青岛高新区管委综合部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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