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全景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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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汽车公告控股证券高新技术企业
资讯来源: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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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杭州华扬电子有限公司等203家企业为201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0]258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1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上述优惠期内将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相关减税手续。 上述事项预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业绩没有明显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