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
(第二期)
特殊工时制度申请材料解读

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是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材料提交都有严格的规定,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项。

材料目录
01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02
营业执照复印件
03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
04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
05
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与职工协商的情况
06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岗位的职工考勤记录

注意事项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A4纸提供。
材料1申请表为“一网通办”上提供的模板,自行填报后下载打印,其中岗位需填写需要申请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具体岗位名称。
材料3要写明被申请岗位员工的工作、休息安排特点,体现被申请岗位符合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的要求。
材料5以下几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 被申请岗位员工本人签字表明知晓且同意。
* 工会出具会议纪要或决议,表明公司对本次申请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已与工会协商一致,盖工会章。
* 被申请岗位劳动合同中已写明本岗位约定,在获得审批后适用综合工时制的,可提供劳动合同样本(每个岗位1-2份),同时提供会议纪要表明已与员工协商一致,两份材料盖公章。
* 集体合同中约定过相关岗位审批通过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提供集体合同复印件和集体合同受理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6考勤材料根据需要申请的周期提供,月为周期的提供近1个月份考勤,季度为周期的提供近3个月考勤(可以不按照自然季度),年为周期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一整年考勤。考勤可按照岗位提供样本(每个岗位1-2份),体现被申请岗位的工作时间和排班制度,并加盖公章。
INTRODU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