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通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有意愿提供创新券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可以向受理部门申请入驻创新券受理平台。
科技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或长三角区域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能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专业化服务。
3、具备相关创新服务能力和资质证明,注册1年以上,专业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
4、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三、申报流程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科技服务机构可按相关要求准备和报送申请材料。
(一)网上申请
1、科技服务机构访问创新券受理工作平台(https://pdcxq.org.cn/),注册帐号并登录;
2、进入会员中心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申请通过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
(二)现场审核
受理平台工作人员在网上申请通过后一个月内,对服务机构申请材料及附件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后一周以内,平台工作向申报单位反馈核实结论。
(三)公示入库
受理平台汇总申报单位信息后,经浦东新区科经委复审,发布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科技服务机构可在创新券受理平台发布创新券服务产品。
四、监督与管理
1、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新区科经委将取消其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2、创新券服务机构应配合受理平台定期进行服务绩效评估,更新服务信息。
3、如有信息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资质信息等),创新券服务机构应及时告知受理平台工作人员。如因信息变动未告知而造成申报项目错误立项后果,由该服务机构负连带责任。
4、创新券服务机构不再符合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条件的,由受理平台报浦东新区科经委批准,取消该创新券服务机构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50796205 50796185
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